佳能被裁员工补偿万!到底算不算“恶意补偿”?

聚客2022-05-29  56

佳能被裁员工补偿150万!到底算不算“恶意补偿”?

在智能手机的冲击下,前不久,成立32年的佳能珠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能珠海”)宣布停产,卡片机时代逐渐走向终结,颇为尴尬。

随后,佳能珠海对员工的补偿方案出炉,收获了不少好评。这是因为佳能的赔偿标准远高于法律规定,这让很多网友想起了那句耳熟能详的广告语:“佳能,我一直很感动。”

据媒体报道,有员工称自己月薪7000元至10000元,现在拿到25万元左右的补偿。该员工的一个同事工作了30年,最后赔偿金额高达150万元。

但网上也有观点认为,佳能珠海的赔偿方案属于“恶意赔偿”,故意抬高国内企业的赔偿标准,给其他面临倒闭或关闭的企业带来巨大压力。

对此,有律师指出,“恶意赔偿”不合理。“按照经济补偿的标准,企业补偿的最低标准是N,而最高标准没有上限。企业愿意多出钱是没有问题的。”

“恶意赔偿”不合理?

事实上,佳能珠海的薪酬方案可以说既体现了外资企业的文化,又结合了我国目前的国情。

具体来看,根据网上流传的公告,佳能珠海的赔偿方案包括经济补偿金、特别慰问金、就业扶助金、感情奖金、春节期间抚慰金五部分。

其中,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为N+1。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职工月平均工资高于当地社会月平均工资3倍的,以3倍的数额为上限,最长工龄为12年。但是佳能珠海的优待计划并没有设置这个上限。

另外特别慰问金和感情奖金按照日企惯例发放,体现了佳能“永远感动”的口号;春节慰问金是按照中国的习俗,在春节前专门发放的。

因此,佳能珠海公司的赔偿方案远远优于法定方案。

业内分析认为,拿出这样的薪酬方案,既是企业的一种承受能力,也是企业形象的一种塑造,是一种战略;对于员工来说,是正向激励。

针对网上“恶意赔偿”的质疑,北京隆安(深圳)律师事务所涂苏雄律师强调不合理。他说,在某些情况下,比如公司已经严重资不抵债,但仍向员工支付远超《劳动合同法》规定的高额经济补偿,损害了债权人的权益等。这种情况可以称为恶意赔偿。

“但是,佳能珠海因为公司主动关闭工厂,需要裁员。经济赔偿不会损害公司债权人等第三人的利益,称之为恶意赔偿是不合适的。”涂苏雄律师说。

佳能珠海有限公司作为佳能在中国的重要生产基地,是首家进驻珠海的世界500强企业。在全盛时期,该公司拥有1万多名员工,年销售额为13亿美元。其卡片数码相机占佳能全球卡片数码相机销量的一半,年产能为2000万台。

然而,由于全球疫情、上游芯片供应限制以及智能手机的冲击,佳能珠海面临经营困难。2020年,佳能珠海实际生产的数码相机和摄像机数量已经下降到102.9万和9.4万台。

补偿方案没有上限

除了佳能,近两年受疫情影响,叠加行业监管收紧,很多行业和企业都面临裁员补偿问题,尤其是互联网行业成为裁员重灾区。

比如去年,在“双减”的大背景下,在线教育企业大量裁员。其中,新东方、高图、作业帮、猿辅导采用了最常见的N+1方案。

于直播里说新东方辞退6万员工,给家长退学费,一共花了200亿。新东方一名前员工在社交平台上表示,辞职体验总体不错,最后一份工资没有扣除每月奖金,补偿也不用交税。

也有一些企业提供高于N+1的解决方案。比如字节跳动的独立教育品牌大力教育。据媒体报道,大力教育对被裁员工给予N+2补偿,且不受6个月回报期的限制。剩下的年假和休假全部翻倍,被教育行业的人称为“行业良心”。

去年年底,电商平台蘑菇街大规模裁员,有员工表示拿到了N+1.5的补偿。此外,新浪科技也传出汽车之家裁员的消息。有些被裁员工拿到差不多N+1+1.8的补偿,还能拿到差不多2个月的年终奖。

对于经济补偿金的数额,劳动合同法有明确的计算方法和标准。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后,应当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的工资。

“这意味着,按照经济补偿的标准,企业补偿的最低标准是N,而最高标准没有上限。企业愿意多出钱是没有问题的。”广东滨发律师事务所律师韩斌说。

但在实际操作中,一些公司的薪酬方案一度引起员工不满。去年年底,有媒体报道称,Aauto Quicker的一名员工表示,由于突然裁员,如果想获得N+1的补偿,只能在12月底前离职,如果1月份辞职,只能获得N的补偿。

事实上,李国庆在今年1月中旬也曾就公司裁员现象发表过评论。他表扬了那些按照N+1支付薪酬的公司,批评一些公司在裁员时“鸡贼”,比如没有说裁员而是说最后一名被淘汰,N+1只按照基本工资计算,威胁或引诱员工主动辞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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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责任编辑:Q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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