伟哥就是万艾可吗?,伟哥还是万艾可

聚客2022-05-29  42

万艾可官网(国产伟哥到底属于谁)

经济观察报记者刘珂“国产伟哥”金戈的真正来历被一封公开的举报信搞糊涂了。

7月18日,北京康业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业源”)发表5页公开信,举报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白云山”600332)董事长李楚源SH),涉嫌违反《证券法》和《公司法》,公司存在披露虚假信息、隐瞒利润和收入、伪造财务数据、偷逃税款等行为。

康业元是广州白云山医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白云山科技)的股东之一,拥有白云山科技49%的股权。

康业元后来的“战役”都是围绕“金戈”展开的,为白云山创造了巨额利润,是上市公司的拳头产品。

“金戈”归属之争

伟哥(俗称伟哥)是美国辉瑞公司研发的治疗ED(勃起功能障碍)的口服药物。它的主要成分是枸橼酸西地那非。伟哥于1998年3月在美国上市。2001年9月,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了辉瑞公司使用伟哥的专利。2014年5月专利到期后,白云山迅速在2014年10月推出了国内首个仿制药物伟哥的金格。

但康业元和白云山对“金阁”属于谁的问题给出了不同的答案。

康业元声称,RD从“金戈”到新药证书的全过程,所有RD阶段均由康业元和白云山科技独立完成。“1997年初,我们按照国家一类新药要求,开展了枸橼酸西地那非临床前研究的系统研发。1998年12月完成全部临床前药学实验,以哈尔滨三联制药有限公司(受理号:CXL98396,CXL98397)名义进行临床申请。1999年9月,我们接到了补充临床研究报告的通知。”

康业元告诉经济观察报:“1999年10月,白云山主动与我们洽谈合作,并以此为基础,于1999年第四季度与广州白云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合资成立了白云山科技(以下简称“白云山股份”)。白云山科技于2000年6月完成工商注册,正式成立。“金格”于2001年1月获得临床研究批准。之后在我们的实践下,以白云山科技的名义,由白云山科技出资进行临床试验,申报新药证书和生产批文,2003年拿到新药证书。”

然而,在以白云山制药总厂为首的“金戈”官网中,一个白云山金戈的产品开发故事,却给出了“金戈”的另一个开发版本。在本版中,白云山制药总厂在90年代率先开发了“金戈”。“经过三年的研究和开发,枸橼酸西地那非原料和片剂于2001年3月获得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2003年6月,枸橼酸西地那非原料及片剂获得国家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一类新药证书;然而,由于辉瑞在中国的申请专利获得批准,白云山暂停了生产批准注册申请...白云山制药总厂于2012年启动了枸橼酸西地那非原料药和片剂整体申报生产的研究工作。”

文章称,正是在“伟哥之父”费里德·穆拉德博士的指导下,白云山制药厂于2014年9月2日正式获得了生产枸橼酸西地那非原料和片剂的批准文件。并于同年10月28日,白云山“金阁”正式挂牌。

国家医药产品监督管理局显示,枸橼酸西地那非(中药准字H20143277)属于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白云山化学制药厂(以下简称“白云山化学制药厂”),3种不同规格的片剂属于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白云山制药总厂(以下简称“白云山制药总厂”)(中药准字H20143255,中药准字H20173090

康业源于2019年7月20日公布了《关于设立广州白云山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合同约定甲方以白云山商标使用权和合法医疗经营公司的无形资产出资400万元,另出资433万元,总投资833万元,占51%的股份。乙方的价格为800万元,占49%的股份,依据为国家一类新药枸橼酸西地那非的临床批件和国家四类新药阿奇霉素粉针剂的新药证书。康业元没有公布合同的签约页面,因此无法直观知道双方签约的是谁。

但根据康业元对经济观察报的采访回复,合同中的甲方是白云山。公布的合同首页显示合同签订于1999年12月,但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康业源成立于2009年6月22日,因此康业源并非与白云山签订合同的第一方。

对于药品批文和合同中乙方是谁的问题,康业元没有直接回复,只是说“我们会陆续公布这个问题的细节”。

“金戈”的生产和销售

康业元和白云山均表示,“金戈”的生产商是白云山制药总厂。“2001年12月,三方协议明确约定‘金戈’的生产厂为白云山医药总厂。”康业元告诉经济观察报。在白云山的年报中,多次使用“枸橼酸西地那非(简称“金格”)的表述来提及“金格”。

虽然在厂商方面取得了统一,但康业元表示,白云山科技作为“金格”的产权和收益权所属的公司从未授权白云山药厂经营销售,指出白云山药厂“未经白云山科技许可,强行占有经营权”。不过,康业源此前披露的三页合同中并未提及白云山科技的具体商业模式。

白云山曾在年报中表示,公司下属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组织其生产的医药产品对外销售,主要采取自营和代理模式,通过各级经销商和代理商的销售渠道,可实现对全国大部分医院、社区医疗和零售终端的覆盖。康业元还表示,“金格”的销售方式是以零售为终端的分级代理的模式,线上销售的形式。

根据白云山的年报,白云山医药总厂生产的“金戈”的具体销售涉及白云山的另一家直接控股公司——广州白云山医药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白云山医药销售”)。

就在2015年3月,“金戈”上市5个月后,白云山投资1000万元成立了100%持股的白云山医药销售。白云山医药销售成立后,白云山迅速整合营销平台,将白云山医药销售作为公司药品销售的“主力军”。白云山2016年年报显示,报告期内,集团以白云山医药销售公司为营销整合平台,整合了白云山医药总厂、光华药业、敬修堂药业的营销工作。

到2017年,白云山在年报中称,白云山医药销售公司主要销售白云山医药总厂、光华药业、敬修堂药业的医药产品(包括处方药和OTC药品),上述三家企业不再重复调配药品销售团队。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销售人员555人,2017年销售额约29.59亿元(含税)。同年,白云山还向白云山医药销售增资3000万元人民币。2018年,明星药业的药品被纳入白云山药业的销售范围。“白云山完全可以以‘左手变右手’的形式,将‘金格’的利润转移给负责药品销售的子公司。”有投资公司人士告诉经济观察报。无论“金戈”的经营权在白云山科技还是白云山制药总厂,白云山都可以允许白云山医药销售以极低的价格购买“金戈”,然后由白云山医药销售统一对外销售,利润留在白云山医药销售。

合同第十一条明确规定,公司(白云山科技)实行独立经济核算,自负盈亏。“签合同的时候,康业元的法务工作是不称职的。即使康业元在白云山打官司,也不可能赢。”上述投资公司人士表示。

广州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广药集团”)没有回应经济观察报关于白云山科技历年营收和利润的问题。康业元表示,“由于我们公司在金戈上市后一直没有收到任何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我们无法知道这家科技公司的准确销售收入和利润。”“金哥”的销售渠道全部依托白云山。有投资者在投资者交流平台上表示,在“金戈”上市的当月,可以在广州的药店买到药。白云山在2018年年报中表示,子公司广药股份拥有完善的销售网络、广泛的销售渠道和强大的药品流通能力。公司还拥有采芝林、健民等知名医药零售连锁品牌和76家医药零售网点,终端实力雄厚。

“金哥”带来的利润

白云山于2019年7月20日发布澄清公告。公告显示,2018年白云山制药厂生产的“金戈”销售收入为6.62亿元,占公司当年销售收入的1.58%;利润总额为3.99亿元,占公司当年利润总额的9.94%。从2016年到2018年的三年间,“金戈”已经为白云山创收16.25亿元。“金阁”对于白云山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凸显“金戈”重要性的是其高毛利率。根据白云山历年年报计算,“金戈”2018年毛利率为87.35%;2017年毛利率为92.62%;2016年毛利率为91.95%。不过,一位投资者告诉经济观察报:“‘金戈’的毛利率很容易从表中的数据计算出来,但很奇怪的是,它的毛利率在年报中一直被横线省略。”

即使“金戈”毛利如此之高,康业元在7月18日发表的《公开信》中指出,白云山年报披露的“金戈”产量和利润等数据低于实际金额。

康业元在《公开信》中称,根据从GPHL及原料供应商处获得的信息,2015年白云山采购的原料对应的“金格”产量应不低于4073万片。白云山在2015年年报中首次披露了“金戈”的产量,称年产量1589万片,远低于康业源提供的数值。

除此之外,康业元称“金戈”主要配料的进价仅为每公斤1800元,但白云山内部记账成本为每公斤10000元。2014年4月至2016年10月,白云山集团共采购7600公斤,仅这家公司虚增成本就达6232万元,涉及偷税漏税。

康业元一再拒绝提供其报告内容的相应证据,仅表示“将适时发表”。根据康业元的说法,GPHL提出“金戈”销售额1-3亿元、5000-10亿元、10亿元以上分别为8%、6%、3%、2%的分成比例。康业元告诉经济观察报,公司明确反对GPHL给出的所谓基于销售提成的利润分配方案,有必要按照约定的股权比例制定分配方案。“2014年底至今,康业源公司与科技合作的5个产品,除‘金格’利润外,从科技董事长小处了解到,产品税后仍有近1.1亿元未分配利润。我们公司多次要求分红,白云山科技至今一分钱都没给我们。”

对于康业元的多次指控,白云山公告称,经核查,白云山医药总厂、白云山化学制药厂、白云山医药科技公司一直依法合规经营,不存在虚增成本、偷税漏税、隐瞒收入、虚假信息披露、侵害股东利益等行为。公司收到公司控股股东GPHL通知,GPHL已向公安机关报案。

对此,康业元告诉经济观察报,“我们公司不会起诉国企。此次发布举报信,主要是向社会还原真相,公开涉嫌违法违纪的董事长李楚源的危害和实质行为,以及他给企业经营和合作伙伴带来的危害。同时维护我公司合法权益,督促对方每年定期向我公司提交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并按原合同给予相应分红。如果我们没有得到公平对待,我们将收回‘金戈’的所有权,并停止与GPHL的一切合作。”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uke.outofmemory.cn/read/184027.html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