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养老金、医保、公积金4大变化来了事关参保人的切身利益
重要消息!10月份,养老、医保、公积金四大变化来了!它关系到被保险人的切身利益。那么具体有哪些变化呢?部分职工养老金将停发,公积金提取和贷款将改革?我们来看看相关的具体政策。
一.暂停养恤金
国家要求退休人员完成当年的认证,才能继续发放养老金,直到下一次认证。衡水滨湖新区要求,9月1日至9月30日,领取居民养老待遇人员必须完成认证工作;曲周县认证期为8月17日至9月30日。9月30日未认证的,从10月1日起逾期认证,暂停发放养老金。
二、养老金发放时间的变化
今年10月起,当地职工养老金发放时间调整为每月15日,其中包括灵活就业人员。这些人虽然没有稳定的工作,但现在可以作为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养老保险。他们退休后领取的养老金和职工养老金是一样的,统缴和他们息息相关。
三、医疗保险(生育)保险费缓缴
延期医疗保险费实际上包括生育保险费。因为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险是合二为一的,我们这里说的其实就是这两个保险的延期支付。其次,并不是说整体医保缴费可以延长3个月,只是单位承担的部分,一般是8%,个人负担的2%继续缴纳。
四。公积金提取和贷款改革
石家庄公积金管理中心宣布,从今年10月1日起,提高公积金租赁住房提取额度。每人每年可提取不超过15000元,比之前的标准提高了3000元。到今年12月31日,一些在异地工作的年轻人可以承受房租上涨的压力,也可以租一些面积更大、住房条件更好的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