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者在购买商品房时,一定要了解销售的具体资质和条件。商品房销售的条件是什么?
1.现在销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这个条件主要是保证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的主体资格合法。
2.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主要是为了保证商品房销售用地的合法性。
3.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主要是为了保证在售商品房的规划建设手续合法。
4.已通过竣工验收。主要是为了保证现售商品房符合工程建设质量标准。
5.拆迁安置已经落实。主要是保护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
6、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信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条件或者建设进度和交付日期已经确定。主要是为了保证现售商品房符合基本使用条件。
7.物业服务计划已经实施。为了避免商品房销售后的纠纷,物业服务也是购房者决定是否购买商品房的因素之一。
此外,在实践中,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销售商品房时,应当完成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即取得大产权)。
根据法律和政策规定,商品房预售应具备五证。五证特指《国有土地使用证》,由县、市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发。商品房预售应具有县级城市规划部门核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是开发商确认建设项目的位置和范围符合城乡规划的合法凭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县级城市规划部门颁发的凭证。
1.合同双方的空白色项目应填写完整、清晰。如果卖方有委托代理机构,或者买方有代理人,也要填写清楚,有委托书。父母或监护人代理未成年人签订合同的,应当有代理人为未成年人的公证证明。
2.合同中应填写的相关证照有国有土地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开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内容应与原证书的内容、时间、文号一致。
3.建筑面积、使用面积、套内建筑面积的概念,以及它们之间的关系要搞清楚。
4.在出卖人关于基础设施和公共配套设施正常运行的承诺中,除入住时水、电、暖、气正常接通外,其他电话、燃气、互联网等。可能的话也可以陈述。
5.不能忽视合同的附件。
合同的附件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应仔细审查。
一次性付款可能会从开发商那里得到一定的优惠,但是当房子延期交房或者出现质量问题时,购房者就会被动。最好分期付款。按商品房施工进度向开发商付款。最好是商品房验收后再付尾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