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家电正常使用坏了算谁的(房屋租赁期间家电坏了怎么办)


租房家电正常使用坏了算谁的(房屋租赁期间家电坏了怎么办)

房屋租赁期间,可能会出现家用电器坏掉的情况。那么,如果家电自然损坏,需要维修,维修费用是谁的?

谁家的家电在正常使用中坏了?

如果租用的家用电器正常使用坏了,就算作房东的。如果租赁合同中没有明确列明室内家电的权责划分,且租客没有故意造成家电损坏,则维修费用应由房东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第七百一十条规定,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造成租赁物损失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租赁期间家用电器坏了怎么办?

1.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含有附属设施维护条款的,按照双方约定执行。如果双方不能达成一致,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因此,租赁期间电器损坏,如果电器归承租人所有,承租人应负责维修;如果电器为出租人所有,出租人应承担维修责任。

2.如果确属自然损坏,出租人应负责维修。

3.房屋附属物维修由业主作出的约定,可以解释为只维修不维修。如果对方主张包含修理,可以主张这部分是格式条款,合同签订是因为对方没有说明这一条款。

4.如果出租方始终不同意,建议向法院提起诉讼。但需要注意的是,你需要证明电视机的自然损坏,否则法院不予认可。

5.如果租赁合同中没有明确列出室内电器的权责划分,且租客并非故意造成电器损坏,则维修费用应由房东承担。即使房屋中介给出了物品清单,也只是履行了告知义务。在租赁合同中,房东可以详细列出屋内物品的购买时间、使用年限、状况,并对物品的损坏责任做出明确约定,拍照留底。比如,因出租人自身过错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由出租人承担责任;因承租人的过错造成的,承租人应当向出租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因第三人原因造成的,第三人应当向出租人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因不可归责于任何人的原因(如不可抗力)造成的,出租人自行承担财产损失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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