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劼炫富事件须警惕历史轮回:从平民社会到豪族社会,从民营到掠夺型官营

上海的气候2022-09-24  31

周劼炫富事件须警惕历史轮回:从平民社会到豪族社会,从民营到掠夺型官营

东周奴隶制社会崩溃后,秦朝以后兴盛起来的汉代的直接生产者,已经变成了一夫一妻制、耕种小块土地的独立农民,所谓良民或齐人。汉朝有400多年的历史,其伟大之处在于保持了国家认同与权利义务平等的精神。“丞相之子虽也戍边”,被史学界誉为美谈的前汉民间色彩,可以忽略不计。虽然东汉通过成功利用贵族家族完成了建国,但必须软化当地强大的贵族家族,保证他们的经济利益,贵族家族与平民的政治平等原则不变。

江西国企员工在朋友圈炫富。

从理论上讲,选举中的孝顺廉明原则是公开的,不存在名门望族与平民的区分,也不存在财产歧视。高官厚禄与个人学识、道德、名望而非财富成正比的原则,至少是东汉政治建设的构想。

然而,任何守法的制度都不是完美的。选举制度,所谓“乡中选举”和道德标准的结合是一样的。有了道德约束,一方面推荐人对推荐人负有永久连带责任;另一方面,推荐人一生忠于推荐人,甚至回报后代。这种相互的情感和道德的结合。于是,它的副产品就有了代代相传的互相引用民族精神和政治势力的固定倾向,并且在逐渐被孕育。名门子弟不仅能继承上一代的财产和社会地位,还能跻身官场。非贵族家庭也可以通过代官捧名发展成贵族家庭,在当地建楼巩固根基。换句话说,一方面是贵族家庭的官僚化,另一方面是从后汉中期开始,官僚化的倾向有增无减。

晁错抗议“商人兼并农民”。受流通经济发展的影响,白手起家的小农受到商业高利贷资本侵蚀的奴役,这是政府防止小农衰落的出发点,但他们还是衰落了。但是,占用大片土地已经蔚然成风,商人强占土地和担任官职的限制实质上已经解除。当商人-地主-官员的身份被任意改变后,“商人”吞并土地的独特特征逐渐被掩盖,并被概括为新形成的社会力量“郝家”的范畴,其身份转化为官员、商人和地主的身份。自汉代中期以来,它还表现出以贵族家庭为社会中心的强烈变化。此后的三国、两晋、南北朝、隋唐,都是宗族在社会秩序中占据主导地位的时代。

什么是贵族家庭?谢灵运陪数百人登山,当地太守误以为是山贼。

安史之乱后,唐朝四大制度(均田制、府兵制、调租制、村制)崩溃。在两个税法下,土地私有制得到承认,佃农发生,地主庄园形成。而且,庄园土地的所有者必须受到同时建立的缓冲城镇中的军人的政治保护,军阀的变相地方割据也必须依靠以大地主为代表的地方势力的支持,相互结合。

经过唐末五代的混乱时期,宋朝重新回到了天下一统的局面。这些大地主缓冲镇的保护伞虽然撤走了,但地方势力却根深蒂固,也正因为如此,在宋代社会被称为形势户。他们虽然纳税,履行与普通农民无异的强制劳动义务,也没有特权,但一方面,税收和维持治安的重心都放在这些大户身上,他们已经成为国家农村的统治翼。另一方面,五代军阀割据后遗症造成的严重隐田也已确定,隐田主体就是这样的情况,国家也无能为力。

值得注意的是,官户的形成,科举的大门理论上对任何人都是敞开的,无论贫富。但实际问题首先要经过长时间的艰苦学习,科举过程不短,中间随时可能遭遇挫折,不得不再接再厉。总之,总是需要不间断的心安理得的接受教育,直到幸运,而在这期间,经济支持是前提。所以,十年寒窗,一举成名的穷人家的孩子有毅力,但不可否认,条件对地主级别的富人家的孩子有利。只有这样,每一个士大夫才与地主身份统一起来,每一个官户才是以形势户为基础的。由于这种一体关系的存在,官户和形势户一般统称为形势官户,这是第一种。

王安石变法改变了政府官员的蛋糕。

值得注意的是,官户是与官职身份认同的,世世代代都是官户,同一个宗族都是官户。他们享有免服兵役和免于转让和转换的特权。这些特权的支付是广泛适用的,它具有引诱、抑制和鼓励土地积累的作用。更有利的是,土地积累是情况户在原地的土地积累,土地积累完成后逃避土地登记和收税更有利。与形势户相比,官户对国家财政的影响更为严重,尤其是可想而知,这也就清楚了为什么隐田问题不能通过宋朝来解决。

仁宗干兴元年(1022年)颁布限地令,防止土地再次积累,将政府和形势户拥有的土地限制在30公顷以内,因遭到反对而无法实施。即使王安石在宗申变法期间实施的地平法是失败的,但它只是寻求正确地测量土地,以便公平合理地纳税,而不是限制土地的数量。相反,可能是因为政府表现出了稍微积极的态度,官方和家庭势力的领导人的抵触情绪有所增加。即使不正确的土地开垦调查数字,自宗申元丰以来,特别是在南宋,一直没有文献可查。

在这种形势下,官员侵占农民田地的现象在南宋时期愈演愈烈。除了买卖之外,当时流行的是借钱(当时俗称所谓资本,高息借贷)乘人之危。年利率能达到五分,虽然法院禁止,但也不能遵守。被高利贷盘剥无力还债的农民,抵押的房产和房子很容易被转让。开垦农田也是当时土地私有制的有力手段。南宋初期,被八晋金军侵毁,良田以各种形式荒废,尤以淮北、淮北地区为甚。所以朝廷奖励开垦农田,结果多被官员或形势家族占据。南宋的庄园土地就是上述方式不断扩张的明显例证,如名将张浚所拥有的庄园土地,遍布当时浙西、浙东、浙西、淮东的四路、九州、州、军。不仅是高官,还有地方低级别官员的家。

南宋四将:岳飞、韩世忠、张浚、刘光世。

明清作为一个建立在宋朝基础上的社会组织,只是进行了修改而不是根本的改变。与地主和官员的结合关系还是老样子,官员和家庭的上级免(免徭役)特权还在,监生(举人、圣原)以上的地位也免了一些徭役。以下是宋代以来大土地所有权的全部变化:

地主参与地方政治的本质得以实现,并与乡官的家庭、家眷、学生、监工等联系在一起,从而形成了具有地域独立性的乡绅的社会主导地位。随着士绅势力的发展,如果地方官员不理会这些人的意图,地方政治就会顺利运行,是清朝政权主导的社会支持。

这位清朝的寡妇以她的采矿生涯赢得了秦始皇的尊重。

盐铁因其对民生的关注,自战国以来就以其最大的产业和最赚钱的商品生产而闻名于世,导致富民无数,在汉初盛极一时。而且冶铁是企业家的大福利。相对而言,无论采矿还是铸铁,都需要有庞大的资本和大量的劳动力,因此其业务的运营只能由富人垄断。盐山东海盐,山西池盐和岩盐,四川井盐,并不是到处都可以生产和珍贵。

汉武帝时期,因为国家积极的对外交涉政策推出的正是时候,开支上去了。但商人的冷漠态度,如《韩曙史货殖》记载:“大甲,富商,冶铁盐发大财,而不助大众燃眉之急”,并未得到政府的原谅。因此,以开源节流为目标的新经济政策的实现,加上加税,必然是商人的牺牲。在经济统制颁布的同一年(前119年)颁布了切断盐铁关系的命令,其制造和销售归国家所有。中国最早的专卖事业开始运作。

盐铁由税制改为专卖制,目的是剥夺工商业的暴利。中央之下,专设盐铁公司,地方郡县分布这两个国有企业的制造和销售管理中心。《汉书·地理志》列举了44个铁官,32个盐官。六年后,在丁原的第四年(前113年),铸造货币的权利被国家从人民手中收回。水横队长监管全国铸造的五铢精铜币的发行,强化了货币经济职能。一度,酒自天汉三年(前98年)开始加入专卖,十余年后,即梁武帝第二代赵迪六年(前81年),所谓的“阙差”被废除。

盐会议

他是儒家重农主义的坚定支持者,但坚决反对控制经济。所以汉武帝死的时候《汉书(二)》记载“赵迪即位六年(元前六年),诏谕郡国为贤文,问民疾苦,求教化。大家都愿意放弃盐、铁、酒、酒,输给官员。与其与世争利,不如视之为俭。”然而,一场由一群儒者和掌握经济决策并执行决策的主要官员桑弘羊之间的大辩论开始了,胜利仍然归于桑弘羊。因此,虽然酿酒商在同一年向私营部门开放,但盐和铁在汉代以前是垄断的,只有元帝私有化了三年。

宣帝,赵迪皇帝的儿子和元帝的父亲,统治着世界。学者桓宽将上述历史性政策辩论中双方的发言整理成一本书,就是著名的《盐铁论》。它作为研究汉代社会经济的极好材料流传于后世。其内容分为六章:此议、苦耕、普及、错币、禁耕、复古。但《盐铁论》复古篇的结论是:“是控制经济的目的的最简单的说法,即“不但是为了利,而且是为了建基、抑末、留朋党、禁娼、禁奢,两者兼而有之”。

汉代手工业是以官工业和私营工业、自给工业和商品工业、家庭工业和作坊工业的形式存在的。官作坊的产品不以营利为目的,却通过垄断盐铁侵占了民间商品生产的范畴,垄断了高额利润。关于开矿、铸钱、金属制品制造的庞大规模,从《汉书》对宫玉川工人数量的统计可以知道,“汉家赚钱,铁官皆设官卒,攻山取铜铁,一年十万人做工”。中央官办作坊,地方分散,供宫廷消费和皇帝赏赐。史载:“齐三仆役数千人,年费数万;蜀和广汉是主要的金银器,各有五百万元;三工(方上、考公、东元匠,均属少府)官费五千万,东西织造室亦如此”。

汉代的金缕余一

宋朝是中国历史上少有的鼓励商业的朝代。宋朝建立后,反传统的重农抑商政策确立了国家与商人利益共享的经济运行模式,促进了工商业的高度发展。但是,另一方面,宋朝建立并发展了一套前所未有的非常严格和完备的专卖制度。不仅是盐和铁,还有酒、茶、明矾等。都被纳入国家垄断。政府不仅严格控制垄断产品的私人销售,而且严格管理允许贩运的垄断产品。比如,商家在销售食盐时,必须凭专卖机构出具的报价单从指定地点取货,并限定食盐价格。垄断制度影响了私营工商业的正常发展,却给政府带来了丰厚的收入。宋代禁税和营业税的收入远远超过田赋。

清理不统一的宋代盐法,恢复盐法,建立国家重要税源。沈括的《孟茜笔谈》记载,当时的盐有几十种,但最大的区别是海盐、井盐和池盐。前两种是末盐(粉),由民间生产,政府严密监管。池盐是一种盐(固体),由政府经营。食盐最终产销过程的公式:盐农生产政府统一收购食盐,卖给商人们(商人们在北京缴纳盐价,用政府给的盐钱,或盐钱,在产地取得食盐),商人们在指定的售盐地区自由运销,无需另行纳税。食盐专营在政府中介的利润极其巨大。

中国饮茶的习俗从南朝开始流行,到唐代逐渐普遍。到了宋代,城市里已经有很多茶馆,这意味着茶产业非常繁荣,品种多样,分化,还有采叶、烘焙等技术链的改进。宋代茶业的特点是,在唐末对茶叶征税的基础上,以盐券(茶券)的方式发放茶券,仅限于专卖品。专卖形式的发展,标志着茶叶继食盐之后已经完全商品化,茶业在宋代有了迅速发展的趋势。只是茶商在国内只允许自由运销,严禁出口国外。茶叶对外贸易是政府专利(和北方民族贸易很容易)。

茶马古道

葡萄酒也是全社会的共同习俗,世界各地风味独特的极品竞相酿造。它被称为垄断酒及其利润的垄断法,与盐、茶并列为宋代主要的垄断收入。一般在城市附近实行官酿销法,广大外围地区采用民酿销法,通过征收酒课的方式支付一定区域内的酿造销售专有权。与盐相比,茶叶在全国范围内自由运销,盐的地域也很广。但是酒曲售卖区是分成小区域的,所以一方面禁止私酿,另一方面也不可能私酿。

在开采方面,宋代是中国历代最好的时候。关于特种铁矿业的发展,秦汉是第一个快速发展时期,宋代是第二个时期。开采的矿种也已广泛应用于金、银、玉、铜、铁、汞、朱砂、铅、锡、明矾、硝石等,其中铜、铁的产量比唐代增加了几倍甚至十几倍。

自汉代盐铁专卖以来,采矿业由官员经营,五代时部分开放私营。宋朝沿袭了这一政策。但在矿业税的规范下(矿业税是以开采方式征收的,开采率根据金属不同而不同。一般金银占产量的20%,铜铁占10%)和购买(对于“自助出售”以外的产量,政府以一定价格强制购买),私人自由开采仍不能充分发展。

陶渊明的诗《饮酒》

明矾是印染的原料,印染行业是重要的商品,分为绿色和白色。但其明矾生产区域较小,用途较广,因此也受到垄断法的管制。过去是由政府和私营部门共同经营的,比如铜和铁。之后,废弃的官办企业全部移至民间,收集的矾全部由政府收购,矾商转卖,并规定一定的营销区域,如盐法。比如严禁私采私销盐。

明初解禁后开启了酒类专卖制度,酒类和茶类是商税之一。除了川陕茶叶的不断建立,明代还有产销自由化的空间,种植业(农业)和茶业(手工业)的分化受到抑制。食盐专卖,官采冶,民采,和清朝一样古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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