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武帝赵迪在汉武帝末年继位,当时阶级矛盾和统治阶级内部矛盾激化:“接下孝武奢游,户籍减半。”面对这种情况,赵、时期实行的政策多是缓和阶级矛盾和“与民同息”。统治阶级内部的矛盾也围绕着这一政策。
汉昭帝即位后,制定了“轻佻”的政策。
汉昭帝时期,西汉政府提倡农耕,实行“轻徭薄赋”政策发展生产。赵迪统治时期,政府不断提倡发展农业生产,减免各种徭役。元初六年(前81年),昭帝又一次“耕林”。直到去世前的元平元年(74年),他还颁布诏书,宣称“农桑为天下之本”,表明他对农业生产的重视。
除了减少地租,赵迪皇帝还宣布取消或减少其他税收。比如对于口服福,已经减了很多次了。口福对于普通人来说是一个沉重的负担,因为它是按照人口“七岁到十四岁交钱出口”来征税的,不考虑土地和财产的多少,所以口福实际上是劳动人民的主要负担。
其他杂税也不断减少,如元丰四年(前77年)圣旨:“三年前未纳税者,不收”。元丰二年(前79年),“本县未收马口之钱”。所谓“马钱”,就是有马的人按照牲畜的数量纳税,所谓“租租六畜”。汉武帝规定的一些苛税也被赵迪免除。当然有利于农业生产的发展。
此外,在赵迪时期,为了减少“贱粮伤农”造成的损失,曾益布以小米代替货币作为赋税。如元丰二年(前79年)“三辅太常郡,得以收粟为税”。元六年(前75年),圣旨又发:“今辅、太常谷减基,令其交粟年。”这降低了农民遭受剥削的程度,当然对农民有利。
一些不利于生产的徭役和禁令也被废除,如元初四年(前83年)颁布的圣旨:“小于岁者,民食不尽,流不尽。到时候百姓一起出,全部给中官,减。”即减轻或免除人民向政府供应马匹的徭役负担,同时解除景帝当政时禁止马匹出关的规定。这一切都为农业生产的发展提供了一定的便利。
当然,这一切都不是根本性的改革。这种“废税安民”的政策,使得社会生产迅速发展。汉武帝末年,赵迪当政时,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元朝到元丰年间,匈奴通婚,百姓富足。”帝赵,流民亦略,田益郡主,颇有积德”。这些记录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社会生产的恢复。这与统治阶级的政策有关。
影响深远的“盐铁会议”
元六年(前81年),执政的霍光以皇帝的名义颁布诏书,命御史桑弘羊、宰相田召集朝廷贤良文士60余人,以“百姓疾苦,需要教育什么”为题,举行了一次大规模的朝政讨论。这就是西汉历史上著名的“盐铁会议”。
1.会议的原因
召开“盐铁会议”是为了解决统治集团内部严重的政治分歧和对立。但会议的结果不仅没有解决这个问题,反而激化了矛盾,只好以血腥斗争的形式结束这场争论。
原来汉武帝临终时认定的四位侍郎的政见并不完全一致,尤其是霍光和桑弘羊之间,在武帝死后应该实行什么政策的问题上分歧严重。霍光的想法是与民同息,轻佻。这种思想实际上是在继续贯彻汉武帝生前宣布的“今务是禁暴、擅税、支农、修马府补缺、不武装”的方针。
然而,御史桑弘羊对汉武帝的圣旨却无动于衷,尽管在这份圣旨中,汉武帝否定了桑弘羊等人提出的增加口贡、屯田轮换的建议,并指出这是一种“扰乱天下”、“使老弱孤寡再起”的做法。而桑弘羊并没有意识到,他要改变汉武帝前期实行的加税、重刑、发动群众、喜闻乐见的政策。所以梁武帝死后,霍光的“与民同息”政策首先要遭到桑弘羊的反对。
霍光与桑弘羊的政治对立反映了统治阶级已经正式分化为两大政治派别,而作为大御史的桑弘羊在西汉政府重要战略政策的制定和执行中占据着举足轻重的地位。虽然霍光当政,奉行“与民同息”的“轻税”政策,但桑弘羊却勾结上官桀等人“作恶废政”,与霍光为敌。
因此,在赵迪登基后的几年里,统治阶级中的两种不同的政治观点进行了激烈的斗争。为了解决这个问题,赵迪五年(前82年),根据杜延年的建议,霍光以赵迪皇帝的名义颁布了一道上谕,引用贤良文献。次年(前81年),他以皇帝的名义,命令古代名医桑弘羊和宰相田召集60余人对去年引用的贤文在朝廷进行辩论。
德文学按照霍光的意图,对桑弘羊进行了猛烈的围攻和攻击,桑弘羊也进行了针锋相对的激烈回击。因为争论的中心与政府是否实行盐铁专卖有关。因此,这场政策大辩论一直被称为“盐铁会议”。
2.“盐铁会议”的内容
这次“盐铁会议”的内容在《盐铁论》中已经有了全面系统的记载。通过对《盐铁论》的研究,可以对盐铁会议的内容有一个具体的了解。
这种会议,一方面有高尚的文学,另一方面有封建官僚,即医生、审查者等。另一方面,对西汉政府实行的盐铁、平准、均损等政策进行了争论,涉及范围非常广泛。其主要内容可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1)盐铁官营问题
严观营是汉武帝时期桑弘羊为解决西汉政府财政危机而提出的一项措施。这一措施在当时确实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保证了匈奴战争的后勤供应,加强了中央集权。
但与此同时,也存在诸多弊端:由于管盐管铁的是官员,而这些官商“叫嚣公法、施私利、翻山越岭、好官市”,他们发了大财,但广大农民得到的却是价廉质劣的恶铁苦盐,以至于许多贫苦农民“耕者手以木,土扰其食”,对他们的生活和生产造成了极大的影响。
如果在战争中紧急解决财政危机时,这些问题还不太突出,那么大规模的对匈奴战争就会暂时停止,特别是在赵迪即位之后,这是非常严重的。
在盐铁会议上,贤良文学首次提出了打盐铁酒、连输等官办事业,说盐铁官办事业是民生疾苦的根源。桑红阳坚持说停不下来。虽然他承认盐铁官营中“官不好或禁令不好,所以民烦”,但他认为这是政府财政的主要收入,不仅用来养兵,还可以依靠盐铁收入进行救灾、修水,也是防止地方豪强扩张的重要手段。所以不能丢弃。
(2)与匈奴讲和的问题。
自西汉政权建立以来,与匈奴的关系一直是一个重要问题。汉武帝以前,韩对匈奴持妥协退让的态度。梁武帝时期,经过一场大规模的反击战,匈奴势力大大削弱,无法对汉朝和中原构成严重威胁,形势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
德文献提出“禁兵,与匈奴为友”,符合当时“与民同息”的政策。但是,贤良文学的理论是很迂腐的。他们认为“武力不如道德”,主张“击梁,除障,堵,以仁义导之”,可以感化匈奴,维护和平。很明显,这是一个脱离实际的空谈。
正因为如此,桑弘羊的反驳才让人信服。他认为匈奴人屡次“背信弃义”,只有通过战争才能制服他们。他还指出,虽然匈奴“失意而远”,但武帝死后,“群臣不和”并没有制服匈奴。桑弘羊的观点虽有道理,但没有考虑到梁武帝后期形势的变化和民众迫切需要休养生息的现实,所以不合时宜。
(3)关于法治和德治的问题。
“德”和“法”本来是地主阶级统治政策的两只手。自西汉董仲舒倡导尊儒以来,儒家的德治和法治往往相互配合,以严刑峻法和道德教化来统治。但总的来说,俗话说“宽政则民亲,严政则民追主。”当矛盾变得尖锐时,严刑峻法往往会导致矛盾的进一步激化,而道德教育则有利于缓和矛盾。
在盐铁会议上,贤良文学向当权的桑弘羊等人提出:“严刑峻法不能长久”。也揭示了单纯依靠暴力的法治政策给社会带来的恶果,如集体拷问,“一人有罪,国家惊骇,十家出走”。不仅百姓深受其害,更重要的是动摇了封建统治的根基。因此,我们应该贯彻以德治国的方针。汉武帝末年,赵迪登基之初,阶级矛盾尖锐,需要“禁暴”、“缓刑”,实行德治。
但桑弘羊坚持推行以暴力镇压为主的法治政策。他认为严刑峻法的力量是无限的,“以严使民慎,以奸禁立法”。拒绝实行以德治来缓和阶级矛盾的政策。这不仅与对民间疾苦有一定了解的贤良文学相悖,也不符合梁武帝圣旨轮换台的理念。因此,桑弘羊在政治上不可避免地陷入被动地位。
(4)“仁义”与“权利”的问题
在盐铁会议上,贤文、审核员、医生之间的争论,自始至终贯穿着“仁”与“权”两种不同观点的分歧。
贤德文献提出的盐铁论和刑罚观,都是基于儒家的“仁政”观:“一王仁政,天下无敌”。这种观点虽然有些腐败,但也是鉴于汉武帝多年来的调兵遣将、扰民政策而提出的。当你需要恢复时,这是一剂良药。
而桑弘羊等人却坚持,统治阶级的权益一点也不能抛开:“今日夫妻更好,楚之云梦,宋之巨田,齐之,国之富贵,霸王之资也。统一而守之者强,不可不死。”因此,强调“法”的作用,而否定“信”的德治:“没有权力,虽圣贤不能自治;没有甲胄,虽孙、不能自制敌。是孔子主张仁义,百姓跟风,伯夷为初孙,百姓不可改。”
这种论调显然与“与民同息”的政策相违背。盐铁会议上,辩论的问题涉及西汉政府内外政策的方方面面,但基本内容并没有被上述四个方面所涵盖。
3.“盐铁会议”的结束及其影响
铁会议是统治阶级内部对现行政策、原则和指导思想的辩论。虽然辩论中双方的论点不可避免地存在一些偏执,但贤文所暴露的一些问题确实是武帝时期阶级矛盾尖锐的原因,提出的一些主张也是适应了当时的情况,虽然有些脱离实际。
而桑弘羊等人并没有看到形势的变化,在梁武帝下台之前就盲目坚持这一主张,不仅不符合梁武帝末年形势的要求,也违背了他生前的遗愿。这与霍光忠实执行梁武帝遗诏,“什么都不改”是直接冲突的。
在盐铁会议上,虽然没有得出明确的结论,但会议并非没有结果。
首先,《贤文》提出的一些主张揭露了桑弘羊实际上是梁武帝早期政治主张的一些弊端及其对社会的危害,宣传了赵迪时期的“与民同息”政策。
其次,由于盐铁会议上的贤文之辩符合执政者霍光等人的意图,这批贤文士受到统治者的重视,成为当时一支活跃的政治力量。后来,霍光曾专门召集贤文学“问得失”。后来,宣帝与这股势力走得更近了,“用官多选贤”,贤文在会上提出的一些措施,如给贫田耕种、将归国流民的田地出租给他们、借给他们种子和口粮、免除徭役税、降低盐价、整顿吏治等,也相继付诸实施。
最重要的是推动了轮台圣旨提出的“歇明、思富、养民”政策的实施。事实证明,赵、宣时期政府采取的各种措施,基本上都是“安抚民心”,即把农民固定在土地上,鼓励发展生产,与匈奴友好相处。这缓解了阶级矛盾,客观上促进了社会进步和生产发展。
汉代宣帝的统治政策
在宣帝即位之初,霍光仍然保持专制。对宣帝来说,“如果你内心害怕它,如果你背上有一根刺”。然而,两人在政治政策上并无不同。因此,在宣帝统治末期,其统治政策基本上延续了赵迪统治时期的政策,保持了宽政的精神,使“民有所安”,社会进一步稳定,生产也有一定程度的发展。
1.继续实行“轻缴税”政策。
宣帝时期,多次减免全国或部分地区的地租和税收。据统计,仅减免“地租”或“租税”就有6次明确记载,是西汉皇帝中最多的。单凭这一点,当然不能说明问题,但可以看出,宣帝时代的农民,在涉及到税徭役的其他方面时,比梁武帝时代的农民负担要轻得多。比如,在计税、纳税方面有过多次减免:狄杰三年(前67年),圣旨“流民应归故里,不可重耕粮食”,甘露二年(前52年),“民减三十”,五峰三年(前5年),“天下口钱减”。在宣帝皇帝宣布的时候,他还把公共土地借给穷人耕种:在狄杰元年(前69年),“假郡国的贫地”被借给种子和粮食。第四年(前66年),上谕“降天下盐价”。丰54年(前50年)在北方设永久封地,“省转曹”。
这一切与赵迪推行的政策是一致的,与梁武帝的重征相比,不能说是“轻佻”。与赵迪统治时期相比,宣帝的统治政策在官僚政治方面尤为突出。
2.注意官僚主义。
与宣帝的许多西汉皇帝不同,他们注重官员管理,因为他们“在黑暗中繁荣,知道民政的困难”。特别是狄杰二年(前68年)霍光死后,皇权进一步加强,宣帝时期的吏治突出地表现出“尊信重实”、“能知官尽其事”的特点,在历史上被称为“元成以来少有的成就”。
宣帝非常重视官员的选拔,尤其是对刺史和太守的任用和考察,经常亲自过问。他还认为地方官员不宜频繁变动,否则会不安。所以,这两千石吏,有大成就的,“需勤奉圣旨,增秩赐金,或封爵给关内侯”。所以,所谓的“好官”在宣帝称帝的西汉时期最为盛行,如赵广汉、韩延寿、殷翁贵、晏延年、张敞、王成、巴荒、朱彝、龚遂、郑弘、赵陈欣等。他们都是宣帝时期著名的“官员”。
3.法令,从轻发落。
在宣帝,法令和刑期比梁武帝时期更明确。据《汉书·刑法》记载:“朝廷史温柔舒,说秦十损,犹存其一,管狱官也。”为此,宣帝颁布诏书,设置“廷平”,以防止“刑不当”和“刑不当”。于是,他选择定国为廷尉,而以“察言观色”著称的巴荒为廷尉。不仅如此,宣帝还经常出席未央宫的宣石厅,亲自听取重大的监狱判决。
后来,卓君县令郑昌又去找政府,所以请删除刑法。但是,一直没有实现。总之,在宣帝统治时期,西汉政权的统治政策比赵迪更为宽松,其基本精神仍然是“与民同息”。
于是,在赵迪统治的基础上,“政、文、法皆贤能”,“官皆贤能,民皆安居,民老富足”,出现了梁武帝以来所未见的繁荣景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