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指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我国农村土地“三权分置”的思路是在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的前提下,推进承包权和经营权分离,形成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分离、经营权流转的格局。
权力分立:
1.坚守土地流转的底线。要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依法自愿补偿、保护农民承包权益,不能强令。确保转让的土地用于农业生产;
2.鼓励创新土地流转形式。鼓励农民以多种形式长期流转承包地,鼓励交换解决承包地碎片化问题,稳步推进土地经营权抵押担保试点,允许农民入股承包经营权发展农业产业化。
3.严格规范土地流转行为。村级组织只有在农民书面委托的前提下,才能组织统一流转。禁止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名义将整村整组农民的承包土地集中对外投资经营。
4.加强服务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