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古代女孩十三四岁就要结婚?其中有何说法和讲究?

打麻将规则2022-09-23  12

为何古代女孩十三四岁就要结婚?其中有何说法和讲究?

我国现代《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六条规定,男女结婚年龄,男性不得早于22周岁,女性不得早于20周岁。在一些少数民族地区,结合当地民族婚俗和具体家庭情况,会降低到男20周岁,女18周岁。

但是我们经常在古典小说或者古籍史料中看到,在古代,女孩子十三四岁就会出嫁,尤其是权贵家庭的女孩子。因为涉及很多政治或经济利益,他们通常早就约好了。

连被拐卖的“扬州瘦马”都是这样。人贩子绑架幼女,或者从贫困家庭的父母那里买来,训练她们。当她们长到十三四岁的时候,就会被卖给富商做小妾,或者养在外面。女孩子20岁卖不出去,很可能会被卖进妓院。

那么古代的女孩子为什么这么年轻就结婚呢?

首先,国家统治者在政策上鼓励甚至强制早婚早育。在古代,进口是评价一个家庭能否长久繁荣的重要指标,人口象征着财富。一个国家人口大幅度增加,有利于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也可以创造更多的税收,所以统治者非常重视人口增长。

五十年代,幽云十六州为辽所占,北宋自以来一直试图收复幽云十六州。北宋末,宋徽宗赵霁时期,北宋终于联合徐进灭辽国。

根据之前的约定,徐进应该把幽云十六州归还给北宋,徐进也确实如约归还了。而北宋得到的只是空的一座城,原来是徐进把幽云十六州的人口全部强行拿走了。金人宁愿不要幽云十六州的领土,也要夺走其辖区内的人口。可见,在古代统治者眼中,人口数量对一个国家的重要性,甚至超过了土地的重要性。

而且古代天下大势分二三百年,一个朝代的寿命也就短短几十年。所以每隔一段时间就会发生大规模的战争,人们的生活就会处于一种动荡的状态。战争会导致人口锐减,所以在一个王朝建立的初期,统治者会进行战后重建工作,以保证人民生活的稳定,以民生为重。其中一个重要措施就是大力繁衍人口。

只有人口得到保障,有足够的劳动力从事各种社会工作活动,国民经济才能平稳快速发展。人口的增加也有利于提高国防力量,维护国家安全。所以,只有让尽可能多的人繁衍后代,国家才能运转良好,才能长治久安。

那么怎样才能快速有效的增加人口呢?那就是鼓励早婚早育。中国古代一些朝代甚至把早婚早育作为基本国策之一,吏部把辖区户籍人口的增加作为地方官员政绩考核的标准。其辖区人口的增加直接影响到一个官员的政治前途,从而促使他们实行早婚早育政策。

西周的礼制规定,男子二十岁时“为夫加冕”,即把头发全部扎在头顶,戴上小帽“冠”保护发髻,表示成年。女人十五岁的时候,把头发梳成发髻挂在脑后,这是为了成年。男女未到法定年龄不能结婚。

然而,在春秋战国时期,齐国君主齐桓公在管仲的建议下,鼓励人们早婚早育,并将其作为一项基本国策。规定齐国境内,早婚早育可获国家奖励,孩子越多奖励越多。齐国人不用担心孩子太多,经济上负担不起,因为政府会承担大部分育儿费用,让父母无后顾之忧。

除了生儿育女有奖励和政府补助外,管仲还专门制定了“单身狗”罪,严格执行“男大则女小”的原则。

根据齐国的法律,结婚年龄限制为女性17岁,男性20岁。一旦超过这个年龄还没有结婚,政府就会追究父母的责任。这些单身男女的父母会因为“不教”而受到政府的惩罚或被罚款,或被强迫为奴,或被殴打。

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很多父母都会让孩子尽早结婚。女孩子十三四岁就开始做媒找婆家,最晚十五六岁结婚,否则父母犯法。

在这种早婚早育的高压政策下,齐国人口迅速增加,统治下的齐国成为春秋五霸之首。这个成绩与早婚早育的基本国策有很大关系。所以春秋战国以后,各个朝代也会提倡早婚早育。

秦末,全国各地起义不断。秦朝灭亡后,楚汉之争再次爆发。长期的战争导致人口锐减。所以到了汉朝,就成了汉高祖刘邦的重要目标。为了鼓励人们早婚早育,刘邦甚至出台了更加优惠的税收政策。

凡20岁前登记结婚的男女,备案后可免税若干年。结婚年龄越早,越少越多。在古代,税收对于普通人来说是很重的负担,早结婚早生子很有吸引力,可以免税。

在刘邦的儿子刘恒时期,对早婚早育的奖励和对晚婚晚育的惩罚有了更明确的规定。汉文帝将女性的结婚年龄降低到15岁,规定15岁以上未结婚的女孩的父母将面临罚款。30岁以上未婚的,父母罚款直接翻倍。

为什么要惩罚父母?因为在古代的宗法制度下,父母要通过媒人的介绍来决定子女的婚姻大事。否则就是“私奔”,非礼也是违法的,宗族和社会都不会承认这种婚姻。为了避免巨额罚款,大部分女孩的父母都会在孩子小的时候订下早婚,然后在十三四岁的时候结婚。

魏晋南北朝时期,南朝末代皇帝陈后主的贵妃张丽华,十岁入宫。陈后主处理政务时,也把张贵妃抱在腿上,这是一种恰当的玩法。据历史记载,张贵妃17岁时已经生了4个孩子。她自己还是个孩子。

到了唐宋时期,早婚早育政策更加严格,确定12岁到14岁的女性月经初潮来了就可以结婚生子。

所以唐宋时期规定,如果女孩年满13岁还没有结婚,政府有权采取强制措施,先惩罚女孩的父母,然后强行将女孩嫁给当地的未婚男青年。这有点过分了。虽然解决了光棍的社保隐患,但是完全违背了自主婚姻的意愿。

到了明清时期,婚育政策开明多了。明朝大皇帝朱元璋取消了对单身狗父母的惩罚,还取消了政府对适龄未婚女子指定配偶的强制措施。

而且《大明法》只规定了男女的适婚年龄。女人14岁,男人16岁就可以自己结婚了。虽然这个年龄从现代的角度来看还是很小的,但是政府并不强制男女在这个年龄结婚。所以相对于历代严格的婚育政策,《大明法》已经很人性化了。

清代满清入关后,很多大政方针都是借鉴明朝的,清朝的法律也基本继承了《大明法》。清朝还将男女结婚年龄分别定为14岁和16岁。但是大清法相对于《大明法》多了一个对童养媳的保护法案。这个法案规定,有钱人家只要缔结契约就可以买童养媳。但幼女买回家后,必须等到14岁才能结婚。

清朝的婚育制度一直延续到民国,直到新中国成立后才逐渐形成现代观念中的科学适婚年龄。所以中国古代从春秋战国到清末,在国家层面鼓励早婚早育,这也是古代女孩十三四岁就早婚的主要原因。

其次,除了国家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古代人的寿命短也是一个重要因素。公元前,古人的平均寿命只有18-22岁。即使是相对接近现代的清朝,中国人的平均寿命也只有40岁。

当然,这主要是因为新生儿存活率低,战争频繁导致的非正常死亡率高。但由于医疗技术落后,生活条件恶劣,古人的寿命总体上还是比较短的。

因为寿命短,古人比现代人早,只是心理上的。营养不良导致他们身体发育不良。这就是为什么古代的女孩子十三四岁就结婚了,但是一般都是十六七岁以后才生孩子,新生儿存活率不高。

比如清朝康熙皇帝12岁结婚,他的原配妻子孝成仁皇后赫赛日哈拉也是那年12岁。但直到他们结婚四年后,也就是赫赛里·哈拉16岁时,他才生下儿子胡成,孩子在2岁时夭折。

和康熙差不多大的妃子,除了赫赛丽哈拉皇后,还有马嘉实公主和纳兰公主后来为康熙生了很多儿子,但无一例外都是出生不久就夭折了。这是因为他们的父母太年轻,小鸟没有长大,鸟巢不够稳固。直到康熙十九岁那年,他的妃子纳兰家才生下了她的大儿子隐菊,她终于顺利长大,这与当时康熙和纳兰的身体已经长大是分不开的。

康熙一生有55个孩子,他的众多孩子最终只有28个活到成年,新生儿死亡率接近一半。雍正一生有14个孩子,但最终只有4个儿子长大,4个女儿都死了。甘龙这边好一点。甘龙一生有27个孩子,其中15个最终长大成人,死亡率相对较低。

皇室在享受当时全国顶级医疗资源的同时,也无法避免孩子的死亡,所以普通人早婚后出生的孩子死亡率当然更高。

但古人一直有“不孝则无后”的观念。在当时新生儿死亡率高,人的寿命还比较短的时候,就应该尽早结婚,让自己在育龄范围内尽可能多生孩子。这样,从概率上来说,即使他们中的一些人死了,仍然会留下一些重要的任务来继续传宗接代。

所以,在古人平均寿命比较短的时候,女性的生殖潜力只能得到充分发挥。俗话说“不怕晚生,就怕寿命短”。这就造成了古代女孩十三四岁就出嫁的现象很普遍。二十岁以上的女生如果还没结婚就是典型的大龄女生。不仅宗族会插手,还会被邻居说闲话。

虽然古代的女孩子早婚是由各种现实因素决定的,但历代也有很多不正之风的男人,特别喜欢年轻的女孩子。

张喜安是北宋婉约派的著名诗人,才华横溢。他活到了八十八岁,却在八十大寿那年娶了一个小妾。这个妃子才十八岁。正因如此,张先生的好朋友大文豪苏轼写了一首诗来调侃他:

新娘十八岁八十,白发红妆。

鸳鸯被两晚成,梨花压海棠。

80岁的张喜安老有所为,与这个18岁的小妾育有4个孩子,最小的比张喜安的大儿子小60岁。

但是,早婚的弊端也非常明显。比如汉代男性结婚早,由于结婚时身心不成熟,长大后可能会爱上别的女人。汉代的婚姻制度中也有“重婚”。这里的重婚是指一个男人不能同时娶两个老婆,但是可以纳妾。

但由于汉代妻妾权益的巨大差距,嫔妃作为家庭财产,妻子可以随意出卖,嫔妃所生子女不能分享家庭财产,所以大多数女性都不愿意做嫔妃。这种情况下,男人选择新配偶的方式一般不是纳妾,而是与现任妻子离婚,另娶一个。这无形中增加了离婚率。

但是现在很多人三四十岁才愿意结婚,离婚率还是很高的。就像你在一次考试中答完题就不想提前交卷,但是复试又有什么用呢?该失败还是失败?

古代的女孩子在婚前十三四年的短暂人生中,不可能接触到太多的异性,婚后更不可能与异性交流,所以她们在婚姻中的幸福感应该还是比较高的。而现代女性二三十年的经历,思想丰富,经济独立,婚姻体验相对较差。

但是,无论如何,国家、社会和父母都应该尊重个人在婚姻中的自主权。坚持结婚年龄和分配结婚对象是违反人性的。要坚决对逼婚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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