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相信很多朋友都看过或听过黄秋生主演的电影《八仙饭店的叉烧包》。虽然这部电影有明显的限制,但是黄秋生因为这部电影获得了港片金像奖的最佳男主角,或许可以证明这部电影的质量还是很高的。
当然,高质量一方面是因为创作团队的技术水平高;另一方面,这部电影的原型事件本身就充满了诡异和恐怖。不仅酒店前主人的家人神秘失踪,市场上甚至有传言。据说主人失踪后,他店里卖的叉烧包开始变成人肉,听起来真的很可怕。 而我们今天的主角,就是连续杀害十人,制造这起恐怖案件的嫌犯,黄志恒。 细心的朋友可能注意到了,我们刚才在描述黄志恒的时候用了“嫌疑人”这个词。通常只有那些被怀疑有罪,但法院尚未宣判的人,才会被称为嫌疑人。而黄志恒的谋杀案发生在1985年。他不能被定罪然后逍遥法外吗? 显然,这是不可能的。他之所以还被称为嫌疑人,是因为他在审判前在监狱里用易拉罐的拉环自杀了。 自杀前,他甚至写了一份自白书来证明自己的清白。 那么,这个黄志恒是谁,为什么他被怀疑犯下如此骇人听闻的案件? 这个故事要从1985年8月说起。 事件发生在澳门路环黑沙海滩附近。有游客在海里发现了类似人类遗骸的东西。澳门不大,所以警察很快赶到现场。经过实地勘察,他们发现游客发现的确实是人体遗骸。 而且在接下来的五天里,还是在同一个沙滩上,陆续发现碎片,共计11块。经过警方鉴定,这些肢体可能属于四个或更多不同的人。 警方一度怀疑一名游客是否死于鲨鱼口中。 但是这些遗骸的切口非常整齐,不像是鲨鱼,更像是被杀死后弃尸。为此,澳门警方还向内地警方的痕迹鉴定专家寻求帮助。 然而,虽然两岸专家联手破案,但仅仅凭借一些被海水浸泡数日的高度腐烂的遗体,连死者的身份都无法确定。更严重的是,连这些人是否还活着都要打个问号。 直到没有新的线索,这个案子也只能这样搁置了。 而新线索的出现要等到发现残骸的八个月后。 1986年4月,警方收到一封署名为八仙饭店老板郑林哥哥的信。郑先生在信中说,他的哥哥郑林、嫂子岑,以及他们一家十口人,都是在1985年8月以后完全失去联系的。 看到早前发现的遗体后,他越来越觉得哥哥一家可能被杀了。他恳求警方从这个角度调查。 除此之外,他还向警方提供了一条非常重要的线索——郑林失踪后,他的八仙饭店被一个叫黄志恒的人接管了。 在此之前,警方一直在全澳门寻找线索,无异于大海捞针。这次有了郑先生的信,终于可以算是有的放矢了。 警察迅速重新检查了之前发现的残骸。 而且成绩自然喜人。他们发现了一枚不清晰的指纹,与郑先生报失的岑慧仪月经期间的指纹相同! 虽然没有发现其他线索,但警方已经基本确定遗体来自失踪的郑林一家。 但是,为了保险起见,警方并没有在第一时间逮捕嫌疑很大的黄志恒。相反,他们秘密监视黄志恒并进行其他调查。 一位为八仙酒店供货的供应商表示,他做出了反应。1985年8月4日,八仙饭店已经宣布关闭。到郑林家拜访时,一个陌生的中年男子打开门,说郑林一家已经走了。 掌握了这条线索后,警方觉得对黄志恒的怀疑又增加了。 1986年9月28日,监视黄志恒的警察发现他似乎要和家人一起离开澳门。警方立即采取行动,逮捕了黄志恒。 这时候警方才发现,郑林家所有的产业,包括酒店和房子,都被黄志恒接手了。 对此,的解释是,郑琳和岑以前是好朋友,经常一起赌博。然而夫妻俩运气不好,技术不好,经常赔钱。久而久之,他们欠了他60多万的赌债。后来他们实在还不起了,只好把在澳门的财产全部抵押给了黄志恒,然后带着家人去了别处。之后,他就一无所知了。 从表面上看,黄志恒不像一个杀人不眨眼的杀人犯。但显然不能靠这种形而上的方法办案。 不管我们是想给黄之定罪还是让他脱罪,我们都需要证据来证明他是有罪还是无罪。 而且警方现在掌握的证据也不能证明他有罪。从非常严格的角度来说,警方甚至不能证明郑林一家已经遇害。 这对黄志恒无疑是非常有利的。如果他坚持自己是无辜的,那么按照当时澳门的审判方式,真的有可能脱罪。 但奇迹般的是,在接受警方讯问后,黄志恒于1986年10月4日选择了自杀。这一次他自杀不成功,最后被医生救了出来。 而且看起来他并没有放弃自杀。那年12月4日,他用一个非常锋利的易拉环割腕。这一次他成功离世。 但此时,整个案件还没有调查清楚,不管黄志恒是否有罪。随着他的自杀,事情变得死无对证。 更让人疑惑的是,他在自杀前给报社发了一份自白书。根据供词,在被警察连续审问后,他仍然不承认自己有罪。虽然他之前确实在香港有过一些违法行为,但此时他已经一改过去的错误,决定和妻儿相安无事,安享晚年。 同时他还表示,虽然自杀了,但还是放心不下老婆和儿子。他想让记者帮他逃脱罪责,并照顾他的妻子。 以我们今天的眼光来看,这样的书多少有些做作。如果再难听一点,就是故意抛售。 然而在当时的社会环境下,还是引起了很多人的共鸣。 但就在告白书开始流传的时候,黄志恒的前狱友告诉了大家一个更令人兴奋的消息:早在10月,黄志恒就在一次私人谈话中告诉了他整个故事。 狱友说,这些人确实是被黄志恒杀死的,原因正如大家猜测的那样,是赌债。 郑琳和岑真的经常和赌钱,技术和运气真的很差。 有一次,黄志恒只用2000元就赢了他们10多万元。 因为他们是一起玩的朋友,黄志恒没有要求他们尽快还债。但这一天又一天地被拖着,而且没有给出任何利息,这让黄志恒有些无法接受。 好在郑林已经表示要把自己的八仙酒店交给黄志恒还债。 但是黄志恒几次去找郑琳送货,郑琳都以各种理由拒绝了。当黄志恒再去的时候,郑林甚至说之前借的钱没有借条,所以不还了。 这让黄志恒的心态完全失去了平衡。他抓起手边的酒瓶,往桌子上一摔。同时劫持郑林的小儿子,将锋利的玻璃碴顶在脖子上,威胁郑林的家人。 一开始为了保护儿子的安全,大家都不敢动,只好按照郑林的意思把对方绑了起来。但没想到的是,岑慧仪怕郑琳伤害儿子,冲上前去与黄志恒打斗。没想到,黄志恒把啤酒瓶扔了出去,砸到了岑慧仪的脖子上,岑慧仪当场失去了知觉。 当黄志恒意识到自己杀了人时,他决定不再杀人。他把郑林全家都杀了,还抛尸。做完这些工作,他甚至若无其事地接手了八仙酒店等在郑林的产业,平静地过了一年。 服刑人员的陈述细节非常丰富,与警方现在掌握的证据没有冲突。 但一方面,这是在黄志恒自杀后才说的,基本上可以认为是死无对证说的。 另一方面,这种自白也与黄志恒的自白背道而驰。警察没有理由相信他们中的任何一个。 这个案子成了无头案。虽然警方后来找到了郑林家人的尸骨,但唯一的嫌疑人已经去世。 不过,虽然这个案子直到今天都没有结果,但这并不影响人们对它的兴趣。虽然在警方发现郑林家的遗骸后,人肉叉烧包的谣言被打破,但文艺工作者仍以此为原型创作了许多脍炙人口的小说、漫画、电影、电视剧。 不知道大家对这件事怎么看。你认为黄志恒真的杀了郑林一家吗? 欢迎在下面留言,大家一起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