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山区教育局教师资格证认定

ptv2022-09-16  17

2022年春季洪山区教师资格证认定公告

洪山区2022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湖北省教师资格认证中心《关于做好2022年湖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将我区2022年春季初中及以下阶段教师资格认证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网上申报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4月25日8:00至5月11日17:00。

二。识别对象和范围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户籍地(指户口簿首页派出所,详见附件1)、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有效)或就读地(仅限202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和全日制研究生)在武汉市洪山区,已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证(或师范学校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

根据《中共中央台湾省委办公厅秘书局、教育部办公厅、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局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办〔2019〕1号),在我市学习、工作、生活的港澳台居民无犯罪记录。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持有人可在居住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持五年有效期的港澳台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证件,在教师资格考试举办地申请认定。申请教师资格的资格条件、其他条件和程序要求与内地申请人相同。

申请人每年只能申请认定并取得一个教师资格证。

三。教师资格认证的步骤

(一)网上登记

申请人于4月25日8:00至5月11日17:00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申报。先实名注册申请账号,然后完成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考试信息等的验证或补充。在个人信息页面上。阅读注册须知,查询工作开展情况,选择注册机构和现场确认点,申请注册。

请准确选择:

1.识别所在地类型:①社会人员选择户籍所在地或有效居住证;②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和全日制研究生选择学校所在地;

2.认定机构:申请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认定机构选择洪山区教育局;

3.现场确认点:①社工选择洪山区行政审批局作为现场确认点;②高校毕业生、研究生选择所在高校作为现场确认点(前提是高校在4月20日前向洪山区行政审批局申请开设现场确认点)。 

(二)现场确认

申请人必须在规定时间携带规定材料到网络直播中选择的现场确认点参加现场审核确认。申请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确认的,视为放弃申请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5月16日至5月20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

2。现场确认地点:洪山区行政审批局13楼(洪山区文秀街9号行政服务中心)。

普通全日制在汉高校应届毕业生应由其所在学校组织向学校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我局不接受应届毕业生的个人申请。高校现场确认点的开设地点、联系电话、确认材料截止时间以各校通知为准。(洪山区高校确认点设置详见附件3)

★现场确认需提交的材料(相关表格见附件):

1.教师资格申请人信息清单2份;

注:建议申请人通过电脑填写信息(非手工),将近期免冠正面1寸白底照片(与网上报纸照片一致)打印粘贴在A4纸上,并手工签名。

2.结论为“合格”的《湖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体检表》原件;

注:体检必须在武汉市指定医院进行。指定体检表应打印在一张A4纸上,正反面。检查结束后,体检医院要按照片盖章,并加盖“合格”结论。不使用规定的体检表,不到指定医院,规定时间段内体检无效;

3.现役军人和武装警察在服役地申请时,应提供军官证或警官证。证明不能显示服务地的,还需提供其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的格式取决于单位或单位的规定,证明应明确注明申请人的服务地点;

4.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照片(用于申请教师资格证的,应与网申上传的照片相同,照片背面写姓名和身份证号);

5.现场核对网报信息后退回(需携带原件):①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②申请人是洪山区户籍提交的户口簿原件;居住确认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③在就读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或学历证书原件(仅限洪山区2022年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研究生)。

6.如网上的时间报告,学历,普通话证,教师资格证考试证等。未通过系统验证,需要补充提交进行现场确认:

①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港澳台学历还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证明,国外学历还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证明。

特别说明:对于认证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中职除外),申请人需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薛鑫网上申请。com),否则,不合格学历不予录取。建议申请人提前登录Xuexin.com核实学历。如果无法验证,应及时申请认证报告。

②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全国普通话培训测试信息资源网的证书查验为准。必要时,现场确认点可致函原发证的省级语言文字工作机构进行核实。检验不合格的不予接收。

③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中国教育考试网证书查询为准。不能勾选的不予受理。

现场联系人:李欣

电话:027-87672376,027-87698027

QQ咨询群:934970106

()审核确认审核确认及网上公示应在受理截止日期起13个工作日内完成。

公示时间:6月9日至6月15日。

网址:洪山区人民政府网

()颁发证书对符合认定条件的人员,教师资格证和认定申请表在公示结束后2周内送达申请人。选择“一次性办结”的申请人通过邮政快递(免费邮寄)领取证件,不选择“一次性办结”的申请人在洪山区行政审批局八楼(洪山区文秀街9号行政服务中心)领取。

发行时间:6月24日起。

高校毕业生和研究生由所在高校确认点集中收集发放。具体领取方式,领证时间地点以各校通知为准。

四。相关条件和标准

(一)鉴定机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洪山区符合条件的人员申请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由洪山区行政审批局认定。

(二)教育标准。按照《教师法》第十一条、《关于我省教师资格的说明》(鄂教中心〔2012〕4号)、《关于我省幼儿园教师资格申报工作的通知》(鄂教中心〔2015〕6号)执行。即:

申请初中教师资格的资格条件为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申请小学教师资格的资格条件为大专以上学历;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普通话要求。报考语文、小学全科、幼儿园教师资格,需要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其他教师资格,需要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中小学高级教师、中等职业学校高级讲师、高级实验员、特级教师等。不能作为免责的依据。

()体检标准。严格按照《湖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和办法》(鄂教〔2002〕3号)的规定执行。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的体检,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证指导中心发布的《关于调整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的规定执行。所有体检项目必须完成。

体检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申请人应从武汉市教师资格定点体检医院名单中选择一家医院进行体检,使用湖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体检表。所有体检项目必须完成;省人民医院是疑问的最终检查医院。

五、注意事项

(一)根据省教师资格认定中心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普通高等学校和中等师范学校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鄂教字〔2010〕1号)精神,2022年普通全日制毕业生和汉高校全日制研究生应由其所在学校组织向学校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洪山区行政审批局不受理毕业生个人申请。需要组织2022年普通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研究生申请初中及以下教师资格的高校,请于4月20日前致函我局申请开设现场确认点,并按要求提交工作方案、现场确认和材料审核。高校逾期未申请开设现场确认点,或未按要求进行现场确认和材料审核的,我局不再受理其教师资格申请。

(2)正确上传个人照片。信息上传系统使用近期免冠正面1寸白底照片(图片格式为JPG格式,照片尺寸小于190K)。申请人上传照片成功后,应检查照片是否清晰完整。

(3)签署个人承诺书。申请人点击个人承诺书图片,通过手机浏览器、微信、支付宝或其他扫码工具扫描页面中弹出的二维码,在手机上手写签字。签名后点击网页上的“提交”按钮,可以看到签名合成后的效果。如果需要修改,可以点击合成图重新获取二维码。

(4)网上报名成功后,申请人应认真阅读《申报提醒》和《注意事项》,及时查阅确认公告,并在规定时间内按公告要求携带材料进行现场确认。

(五)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相关表格使用要求。①教师资格证申请人信息检查表建议用电脑填写信息(非手工),用A4纸打印粘贴近期免冠正面1寸白底照片和手写签名。②湖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体检表打印在一张A4纸上。③资料袋的封面由申请人根据其身份类型选择和使用。建议用电脑填写信息,用A4纸打印。信息检查表、体检表和资料包封面从附件4下载使用。

(六)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同一年度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请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确认。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可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请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完整等原因导致申请人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或补充材料的,认可机构将不予受理申请;申请人在网上发帖时,应当认真阅读网报说明,按照要求进行实名注册认证,真实准确填写信息。平台因错报或隐瞒导致无法核实,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承担。

(7)《思想品德鉴定表》换成《个人承诺书》后,申请人无犯罪记录证明。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区完成现场确认后与辖区公安机关对接,发函进行背景核查;2022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研究生由所在院校集体出具思想品德合格证明函代替,附名单(学生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报名编号、学院等。).在申请认定过程中,申请人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等不诚信行为的,或者经公安机关认定认定后申请人有犯罪记录的,将被列入黑名单,接受失信联合惩戒和依法“撤销”或“失去”教师资格的处罚。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教师资格;失去教师资格的,不得再次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八)申请人应认真阅读《教师资格申请人手册》。申请人在网上使用中国教师资格网认定系统时,如遇到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中国教师资格网(010-56761296)进行咨询。

附件:

附件1:洪山区学校列表。文件格式

附件2:2022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相关表格。zip.rar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uke.outofmemory.cn/read/1644957.html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