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季度延缓缴纳已缴纳入库的如何享受延续缓缴政策?

第四季度延缓缴纳已缴纳入库的如何享受延续缓缴政策?,第1张

第四季度延缓缴纳已缴纳入库的如何享受延续缓缴政策?

问:如果2021年第四季度延期缴纳的税费在公告实施前已缴入库,如何享受延期缴纳的政策?

答:制造业中小企业2021年第四季度缓缴的税费,在2022年1月1日后公告实施前已缴入库的,可自愿选择申请退税(费),享受延续缓缴政策。

3.例如,根据30号公告的规定,纳税人C延迟缴纳2021年10月到期的税费,于2022年2月5日缴入库。对于这部分税费,可以自愿选择申请退税(费),享受延期缴纳政策的延续。

办理渠道:点击此处进入上海市电子税务局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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