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1日广西东兴市东兴镇解除部分封控管控区管理
关于解除东兴市东兴镇部分封闭区域,
管制区管理通知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有关规定,结合我市疫情防控形势,东兴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自2022年4月11日18时起,对农商街59 -67号(单数)、贵州路4巷13 -19号(单数)、北仑大道76-2-76-5号、嘉和园5栋2单元、崇步三路,解放东路96 -100号(双数)、民族路111-1号、111-2号、113号等金丰家园1号楼、3号楼、4号楼2单元。,在七个禁区内管理;东兴镇农商街49 -57号(单数)、69 -75号(单数)、贵州路四巷1 -11号(单数)、21 -45号(单数)、北仑大道76-11号至76-13号、78-1号、78-2号、78-78号。解放东路88 -94号(双数)、102 -112号(双数)、民族路105 -111号(单数)、民族路巷1 -15号(单数)、民族路二巷9 -35号(单数)、金丰家园(封闭控制区除外)。
目前,东兴市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上述封闭控制区和控制区按规定标准解除后,相应区域内所有居民将继续按规定开展居家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
特此通知
东兴市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2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