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新县关于实施区域内生产生活秩序有序恢复的通知
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准确科学实施逐区管理,结合大新县疫情形势和防控工作要求,从4月13日21时起,实施区域生产生活秩序有序恢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确需离开大新的,到达乡镇和在乡镇居住过的人员应在24小时内持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其他人员应在48小时内持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并向当地村(社区)报告。新入职和返岗人员必须在48小时内持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提前24小时到目的村(社区)报到,到达后12小时内到村(社区)报到,24小时内进行1次以上核酸检测,待在家中等待结果。出入公共场所必须戴口罩,查健康码,查旅行码,量体温。主城区与乡镇(农场)之间、乡镇与乡镇(农场)之间,除医疗救治、应急抢险、复工复工、恢复生产学习、运输生产生活物资等民生保障车辆和人员流动外,其余人员非必要不流动。必须由乡镇(农场)流动指挥部严格审批后,由县级发放通行证,合格后方可发放。
二、禁止红色代码、黄色代码人员进入公共场所,并严格遵守有关防疫规定的要求。
三。封闭管制区、管制区、防范区继续实施现有管制措施,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四、县级疫情防控指挥部根据需要临时划定限制区,参照封闭控制区、控制区相关要求进行管理。
5.人员密集的封闭场所和非人们生活必需的场所(旅游景点、农家乐、电影院、网吧、培训机构、歌舞娱乐场所、KTV、酒吧、台球室、棋牌室、游戏游艺厅、洗浴健身俱乐部、体育健身场所等。)将继续暂停营业。民营医疗机构暂时关闭,开放时间和要求由主管部门卫生卫生局审批。
六、供水、供电、供气、通信、环卫等行业保证城市正常运行;农贸市场、超市、宾馆、酒店、银行、快递店、药店、手机店、粮油店、汽修店、便利店、孕婴店、生鲜店、果蔬店、理发店等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民生行业,必须严格落实经营场所门口日常测温、扫码、戴口罩、一米距离、通风、消毒等防控措施。以及餐饮、食品店(包括夜市、烧烤摊等。)只能以外卖送餐或打包外卖的方式提供餐饮服务,暂时不能在大厅用餐。严格的员工健康监测,每三天进行一次核酸检测。一旦检查发现相关经营者未落实相关管控措施,将停业整顿,限期整改,并公开曝光。
七、倡导“红事缓办,白事简办,不办酒席”,严格落实行业主管责任和属地监管,从操办婚丧嫁娶简单做起,减少不必要的聚会、聚餐、晚会,不得组织文艺演出、展览、广场舞等大型人员聚集活动。
八、广大群众要做好个人健康监测,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觉(味觉)减退、腹泻等新冠肺炎可疑症状,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及时到发热门诊或指定医疗机构(大新县人民医院)就医和排查,积极如实报告与疫情相关的个人信息,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避免与他人密切接触。要履行个人防疫责任,增强防疫意识,养成戴口罩、勤洗手、通风不聚集等健康生活习惯,遵守防疫要求,配合防疫管理。让我们共同努力抗击疫情,创造健康和谐的生活环境,共同守护一个安全、健康、繁荣的未来。
电话:0771-3630035,3629161
大新县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