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国部分地区疫情仍在高位运行,传播范围进一步扩大,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为有效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总战略,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健康,对来(回)昆人员采取以下健康管理措施:
一、所有来(回)昆人员
所有来(回)昆人员必须登记“云南卫生编码”。他们到达昆明后,必须在48小时内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在进入昆明后24小时内完成另一次核酸检测。
外(返)昆人员须提前24小时向目的地社区报告,并配合做好相关防控措施。
二。重点疫区来(回)昆人员
在上海、吉林等重点疫区居住过14天的人员,自4月8日起抵达昆明的人员,将接受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第1、2、3、4、7、10、14天核酸检测)和7天居家隔离观察(第1、7天核酸检测)。最后的核酸检测应该是“双采集双检测”,只有在人、物、环境的核酸检测为阴性后,才能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三。从高风险地区来(回)昆明的人员
在高危地区居住14天以内的人员,自4月8日起抵达昆明的人员,将接受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第1、2、3、4、7、10、14天核酸检测),外加7天居家隔离观察(第1、7天核酸检测)。最后的核酸检测应是“双采集双检测”,只有在人、物、环境的核酸检测均为阴性后,才能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四。中等风险地区来(回)昆人员
对14天内有中等风险地区居住史且4月8日起抵达昆明的来(回)昆人员,全部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第1、2、3、4、7天核酸检测)和7天居家隔离观察(第1、7天核酸检测)。最后的核酸检测应是“双采集双检测”,只有在人、物、环境的核酸检测均为阴性后,才能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五、通信大数据出行卡带“*”来(回)昆人员
14天内来(回)昆人员,通信大数据旅行卡中带“*”的,4月8日起抵达昆明的,居家观察7天(第1、7天进行核酸检测,第2、3、4、5、6天进行抗原自检)。
六。从高溢出风险地区来(回)昆明的人,其旅行卡上没有“*”
在过去14天内,曾在杭州、宁波、嘉兴、衢州、浙江、南京、苏州、无锡、连云港、常州、江苏等溢出风险高的城市居住过的人员,自4月15日6时起抵达昆明的人员,将在家观察7天(第1、7天核酸检测,第2、3、4、4天核酸检测)
上述人员无居家隔离观察条件的,全部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昆明市应对疫情领导小组指挥部将根据疫情动态调整防控措施。此前通知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如遇特殊情况,可及时向当地社区报告,经社区审核后上报当地疾控中心处置。凡违反上述通知的,将依法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