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野县新冠肺炎疫情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全县区域封控调整为区域管控的通知
4月1日起,我县实施临时全球围堵管控。在全县广大群众的积极配合下,有效阻断了疫情蔓延,取得了疫情防控的阶段性胜利。为整体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根据新冠肺炎县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决策部署和专家意见,自4月14日24时起,该县区域封控调整为区域控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严格交通管制。对曲港高速、津市高速、定和路(博野-礼县)、津市高速引线(博野-礼县)、保衡路(博野-清远)、博文路(博野-清远)、王波路(博野-王度)、曲刚除医疗救护车、消防救援车、警车,以及运行保障供应车辆、疫情防控车辆、民生保障供应车辆、应急物资运输车、保障工业企业正常生产的车辆外,其他人员和车辆不得进出。4月16日24: 00后,在除定和路、保横路外的9个县城卡口点设立抗原和核酸检测点。经曲刚高速、津市高速进出我县的人员,需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体温扫码正常,乘车每人实名登记,在高速检查站进行抗原检测,出具阴性结果方可通过;不通过高速口进出我县的人员,需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体温扫码即可正常通行。其中,货车司机和外地牌照司机要逐一实名登记,在卡点进行抗原检测,出具阴性结果方可通行。所有进入我县的人员要在24小时内主动进行一次核酸“落地检查”,7天内禁止参加各类聚集活动。来自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或发生阳性感染的县(市、区)的人员和车辆建议返回。与现有疫情县市接壤的3个镇18个村的路口、定河路、保横路卡口,将继续严格执行既定的封控措施。县城内暂不恢复公交、出租车、网约车等公共交通。
二。严格管理区域人员的差旅。所有社区、农村、机关、企事业单位实行“一门进出”。进出时要落实扫码、测温、登记、戴口罩等防控措施。落实镇村属地和部门责任,继续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对于一些重点地区和部位,继续严格管理一段时间。任何人不得离开村(社区),禁止聚集。区域内流动人口必须实现目的地和居住地“两点一线”闭环管理,做好个人健康防护。
三。公共场所逐渐恢复有序。超市、粮油、果蔬店等民生公共场所。,经行业主管部门受理备案后逐步有序放开。营业前要进行全面消毒,实行50%限流,严格落实测温、扫码、戴口罩、一米社交距离等防控措施。市场、餐馆、宾馆、足疗、洗浴、网吧、KTV、台球厅、棋牌室、影剧院、健身房等公共场所暂时关闭。个别诊所暂时关闭。养老机构暂时关闭。宗教活动场所暂时关闭。临时摊点和流动摊贩不得临时经营。各类公共场所要定期进行通风和预防性消毒,特别是电梯、走廊等重点部位要增加消毒频率,确保消毒到位。
四。有序推进复工复产。域内重点企业、工地具备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的,经行业主管部门验收备案后,有序复工复产。重点工程、建筑工地、重点企业要实行封闭管理。县外员工暂不复工,县内员工严格审核。将建立返回工作岗位的员工名册,并进行正常的健康监测。有条件实行封闭式管理的,实行封闭式管理,职工吃住在单位;不能封闭管理,严格实行“两点一线”闭环管理。所有复工企业和工地要落实扫码、登记、测温、通风、消毒等防疫措施。
五、严格控制集会活动。不举办、举办或组织线下大型会议、培训、慰问等。召开会议等活动时,应严格控制人数,尽可能召开网上会议或视频会议,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继续暂停在农村集市、公园、广场等公共场所的一切聚集活动。严格落实“缓红事、简白事、不办酒席、主动报告”的要求,坚决防止聚众闹事。任何单位和个人私自组织或承办聚集活动,造成疫情输入、传播、扩散的,一经查实,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六。自觉做好个人防护。全县广大居民出行佩戴口罩,积极配合监督检查、温度监测等工作,保持社交距离,不扎堆、不聚集。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结膜炎等症状,及时到县级指定发热门诊进行筛查诊断,并在就医全过程中落实个人防护措施。
七。积极接种疫苗。对无接种禁忌症者,应尽快完成新冠肺炎疫苗加强或序贯接种,以提高接种率,建立群体免疫屏障。
上述措施将根据疫情情况进行调整。防控疫情人人有责。请广大群众理解、支持、配合,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共同为全县人民筑牢健康安全防线!
博野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