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无锡羊尖镇与外市接壤区域强化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关于加强杨戬与无锡等市边境地区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
目前,我镇周边地区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外地来(回)锡人员须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和健康码绿码,通过“进锡申报系统”提前自主申报
为防止疫情扩散,根据《无锡市关于进一步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措施的决定》和无锡市103号令、105号令要求,经研究,现实施以下防控措施:
1.如果行人非法穿越与其他城市接壤的区域(包括农田、林地、水道等。)、实施“7+7”隔离控制措施(上级有新的控制口径的,按新的控制口径执行),造成疫情扩散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予以严厉查处。
2.对行人违反规定使用的车、船等工具,依法予以暂扣。违反规定损坏边境隔离设施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从重处罚。
3.各用人单位要加强员工管理,加强对门铃码、行程码的检查。未检查或检查不力导致工作人员泄密和管理不善的,依法依规进行整改,疫情扩散蔓延的,依法追究单位(场所)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举报电话:887393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