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24时起北京成品油价格按机制下调通知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国内成品油价格和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的要求,自2022年4月15日24时起,本市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每吨分别降低545元和530元[/S2/];89号汽油由每升8.18元调整为7.77元,降低0.41元;92号汽油由每升8.74元调整为8.30元,降低0.44元;95号汽油由每升9.30元调整为8.83元,降低0.47元;0号柴油由每升8.49元调整为8.03元,降低0.46元(具体价格见附件)。各成品油零售企业可在不超过最高零售价格的前提下,自主制定具体零售价格。本市汽、柴油最高批发价格,合同中约定由供应商配送给零售企业的,按照最高零售价格每吨扣除300元确定;合同未规定交货的,按每吨最高零售价减去300元及运杂费(最高零售价的1%)确定。
各成品油经营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成品油价格规定,明码标价,在明显位置公布油价,切实维护成品油市场稳定。消费者可以通过12345平台举报价格违法行为。
附:北京汽柴油价格表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4月15日
注:以吨为单位预留人民币;升或千克的单位保留到分,以下的分四舍五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