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口水果管理和消费的温馨提示
最近,中国发生了多起从进口水果外包装中检测出新冠肺炎阳性样品的案例。特别是沈阳一批圣女果内外包装新冠肺炎核酸被检出阳性,11名相关接触者被检出新冠肺炎阳性。为防止进口水果销售人员和消费者被感染,苍南县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提醒广大经营者和消费者,配合做好进口水果的物理防御工作:
一.第一台站运营人
对浙江新进口水果,水果进口商首站(浙江首站)要严格履行主体责任,查验每批进口水果的检验检疫证明,进行核酸检测,进行预防性全面消毒,将“三证”(检验检疫证明、核酸检测证明、消毒证明)和数量信息准确录入“浙江食物链”系统,使用“浙江食物链”扫码入库。外省市“三证”进口水果需到我省专业核酸检测站进行核酸检测,方可带码上市。交易时必须出示“浙食链”交易码,做到“三专一亮”(专区销售、专通道、专仓或专区存放、亮“浙食链”二维码),做好日常从业人员的核酸检测和环境消毒工作。
二。下游运算符
进口水果的下游经营者,包括鲜果店、农贸市场经营者、面包店经营者等。,必须使用“浙江食品链”系统扫码购买,无需重新分配编码备案。严把进货关,查验进口水果“三证”信息,确保货物信息与扫码交易信息一致,做好日常从业人员核酸检测和环境消毒工作。
对进口水果采取“三专管理”(专区销售、专道、专仓或专区储存),公示“浙江食物链”二维码信息,配置足够的一次性手套,提醒消费者购买时扫码登记或手动登记信息,以便追溯。
三。市场经理
水果批发市场主办单位要严格查验每批进口水果的“三证”和“浙江食物链”信息,做好日常从业人员的核酸检测和环境消毒工作。
四。消费者
倡导消费者在有“浙江食物链”二维码的进口水果销售区购买。购买时,使用商家提供的一次性手套。同时仔细扫码,确认网上信息与实际包装信息是否一致。如果没有销售区域,没有设置“浙江食品连锁”二维码,或者扫码后信息有误,建议不要购买,并及时向监管部门举报。消费者购买产品时,扫码注册信息,商家对没有智能手机的用户进行实名注册,便于追溯管理。
举报电话:12315。
苍南县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