翔安疫情防控中心

会所是什么2022-09-15  25

翔安发布2022年第1号通告 严防海上疫情输入

厦门市翔安区总通知[2022]1号

为防止海上疫情输入,根据省市有关规定,现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海上报告和检查制度。所有出海人员应严格执行出海“报告”(报告船舶信息、人员信息、出入境信息、核酸检测和预防接种信息)和出海“检查”(检查出海报告表、船舶定位系统、船上人员和物品、健康码和体温)的规章制度。

二。注册渔船和乡镇船舶出海必须有统一的“人、船、号”。海上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每7天检测一次核酸的要求,必须随身携带报告单。渔船和乡镇船舶不准离开翔安区海域作业,不准私自搭乘或驳载人员和货物。海上作业时,严禁拆卸、破坏、屏蔽定位器、AIS等设备。

三。严格执行“五个一律”,即无牌照、无识别号出海船舶一律依法查扣,无“小型船舶定位系统”出海船舶一律依法查扣,无申报出海船舶一律依法查扣,“三无”新船一律拆解,从事违法犯罪的一律依法查扣。

四。严格实行船舶集中靠泊。登记在册的渔船和乡镇船舶必须停在街上指定的停泊点,凡不实行集中停泊管理的船舶将受到严厉处罚。

【/s2/】五、对于本锚地未报告出海的船舶和人员,坚持非必要不停靠、不下船。因不可抗力确需停靠的,船舶主管部门在落实防疫措施后,在指定地点停靠,并实施全过程防疫控制。

各街道和船舶主管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对拒不执行本通告规定的,将依法严厉追究船东及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厦门市翔安区

新冠肺炎疫情应对工作指挥部

2022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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