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完善60岁以上人群新冠肺炎疫苗
接种工作通知
镇政府及相关单位:
根据《南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做好60岁以上老年人预防接种工作的通知》(南人发〔2022〕130号)要求,为进一步提高我市老年人预防接种水平,做好新冠肺炎老年人预防接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大宣传引导力度
市区宣传部门组织电台、电视台通过图像、字幕等形式开展新冠肺炎老年人预防接种宣传,组织新闻媒体宣传新冠肺炎老年人预防接种热点、焦点问题;各镇、各单位要通过微信微信官方账号、Tik Tok、张贴标语、发布公告、流动宣传车等方式,主动公开城区接种点、接种程序、预约方式和途径等相关信息,为老年人接种疫苗营造良好氛围。
二。进一步优化疫苗接种服务
各镇和接种单位要认真学习贯彻《南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加快推进新冠肺炎疫苗和老年人免疫工作的通知》(南新冠肺炎〔2022〕125号)要求,积极为老年人接种新冠肺炎疫苗提供产前、产中、产后安全便捷服务。乡镇、村(社区)服务窗口要设立专人登记、专人对接和指导预防接种。接种单位要主动依托前方服务,为各类养老福利机构、老年协会、城中村等老年群体提供安全便捷的服务。同时,结合实际情况,开展免预约接种服务,开通绿色通道,进一步提高老年群体接种的可及性和便利性。
三。进一步采取适当的激励措施
3月23日起,对当时已满80周岁的老年人给予每人第一剂200元的标准,对当时已满60-79周岁的老年人给予每人第一剂100元的标准奖励。由镇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实施。
鼓励景区、电影院、宾馆、超市、餐饮、通信运营商等服务行业等各主管单位、行业、企业主动为接种新冠肺炎疫苗的老年人提供折扣(抵扣)、赠送等消费优惠措施,营造老年人接种疫苗、尊重和关爱老年人的良好氛围。
镇政府、相关单位和服务行业要主动公布和宣传预防接种奖励办法,积极引导老年人通过各种方式接种疫苗,积极履行个人健康责任。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
疫苗接种仍是疫情防控的关键手段,对老年人预防重疾和死亡至关重要。在3月10日的全国疫情防控电视电话会议上,国家卫健委马主任明确提出要加快老年人疫苗接种工作。各镇政府、各相关部门要落实属地责任和部门责任,继续坚持原有工作机制,加快推进新冠肺炎我市60岁以上老年人疫苗接种工作,确保如期完成接种任务。
(二)落实资金,规范支付。
新冠肺炎60岁以上老年人预防接种补助资金。市财政按照80岁以上老人150元,60-79岁以上老人75元的标准给我市区补助,其余由市区承担。市级预防接种奖励资金按市区实际接种人数发放。市财政根据《新冠肺炎城镇老年人预防接种奖励计算表》(附件1),按照城镇奖励资金总额的50%预拨到城镇。镇政府要落实具体人员负责发放补贴,同时做好相关记录,在接种工作结束后据实结算。
(3)加强彻查。
各镇要以村、社区为责任区,组织网格管理员通过各种方式摸清辖区老年人的疫苗接种情况,并进行登记,对有禁忌症者要特别注明。对于底数不清、流动人口较多的乡镇,公安、卫生部门要主动提供身份、户籍、接种人员等信息,市区各相关单位要积极配合提供相关数据。各接种单位要严格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发布的《新冠肺炎60岁及以上老年人预防接种指南(试行)》(附件2),认真识别和确定老年人接种疫苗的禁忌。请于3月30日17: 00前填写《南宁市武鸣区60岁以上老年人新冠肺炎预防接种情况调查表》(附件3),上报至市区新冠肺炎预防接种班邮箱:,联系人:杨,6238591。
附:1。南宁市武鸣区老年人新冠肺炎预防接种奖计算表
2.关于印发《新冠肺炎60岁及以上老年人预防接种指南(试行)》
3.南宁市武鸣区城镇60岁以上人群新冠肺炎预防接种调查表
4.南宁市武鸣区首届新冠肺炎60岁以上老年人预防接种奖登记表
新冠肺炎南宁市武鸣区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