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最新区外入宁人员健康管理政策
宁夏调整区外进入宁夏人员健康管理政策
4月7日上午10时,吴忠召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针对当前疫情,特别是宁夏在区外范宁发现无症状感染者后,根据自治区疫情应对指挥部的要求,对区外进入宁夏人员的健康管理政策进行了调整。主要有四个方面:
一是自4月6日起,对2022年3月30日起在上海市、吉林省长春市、吉林市居住,且处于居家健康监测 的人员转入集中隔离。
二、自4月6日起,在上海、长春、吉林三省居住过的人员在进入南京前48小时内,必须查验核酸检测信息阴性证明,闭环运送至集中隔离场所,进行14天的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第三,自4月6日起,凡居住在我国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区的人员在进入南京时,将在48小时内查验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然后闭环转运至集中隔离场所,为期14天,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
四、进入南京时无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人员,应及时采样送检,并在6小时内完成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