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马山集中隔离收费对象
充电对象集中隔离:
4月18日,马山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下发了《关于调整和明确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有关事项的通知》。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根据疫情防控要求,需要进入我县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进行集中隔离观察的人员,在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间,除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密切联系的人员、核酸抗原试剂初筛阳性人员产生的住宿、医疗、检测等相关费用由县财政承担外,其他被隔离人员自行承担。
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间被隔离人员的住宿、医疗、核酸检测等服务由县内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提供。所涉及的费用包括住宿、医疗、核酸检测、生活资料等。,并严格按照相关文件或市场定价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