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推荐长春的“无疫情社区”?你是怎么鉴定出来的?标准是什么?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长春市“无疫社区”由街道上报县(市)区、开发区,由县(市)区、开发区进行检查并公告,再将推荐名单报市备案。
为确保“无疫情社区”认定工作规范、科学、准确,要求自申报之日起7天以上新冠肺炎无新增确诊病例、新冠肺炎无密切接触者,并达到“敲门行动”调查、逐区分级控制、核酸检测组织等“八到位”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