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集体户口领证要什么材料
南京集体户籍结婚材料:
1。照片
双方应提交3张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同版彩色照片文档的2寸照片;
2。本人有效户口簿和身份证
应当与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公民身份证号码一致;如有不一致(户口簿无公民身份证号码的,视为不一致),当事人应先到户口登记机关更正户口簿或换领新的居民身份证。插入户口簿的,当事人应当提交户口簿首页和本人居住人口登记卡。主页和我的页面账号和派出所名称应一致。当事人是集体户口的,持集体户口单页,必须有详细的住址记录,并加盖派出所户口专用章;页面无地址的,必须复印第一页并加盖派出所户口专用章或保管单位印章。
户口簿应按规定加盖省级公安机关和户口登记机关的专用印章。居民户口簿因涂改、污损、残缺、无法辨认或者其他原因失效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户口登记机关更换新的居民户口簿。户口簿上的婚姻状况应当与当事人的陈述一致。居民身份证有效期限届满、严重损毁、无法辨认或者照片、本人容貌特征发生重大变化的,当事人应当申领新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提交有效的临时居民身份证。
3。现役军人登记资料
本人提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和团级以上政治部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入伍前在常住户口所在地登记的,还应当提交注销户口簿或者注销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军人婚姻登记证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应当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先到相关部门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