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安义县高新园区物流司乘人员疫情防控要求


2022年安义县高新园区物流司乘人员疫情防控要求

关于进一步加强县高新园区物流部旅客疫情防控管理的通知

近期,我国疫情发展迅速,全国每天新增本地感染人数持续处于高位。我县输入性防疫压力持续加大。为有效切断病毒传播,降低人、货、车流动带来的传播风险,切实保障全县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是切实履行防控主体责任。

企业要认真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积极遵守我县防疫条例和物流行业防疫最新要求,督促物流部门和旅客加强自我防护,进一步强化落实报告、过门、消杀等防疫管理措施,构筑疫情防控防线,严防新冠肺炎疫情通过物流运输渠道传播。

二、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政策。

企业应主动提前2天将运输行程、驾驶员、乘客、车辆等信息上报县高新园区疫情防控指挥部。中高风险区人员除非必要,不来(回)县城,确需来县城的,必须持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严格实行运输全过程闭环管理,采取“门口杀人,不下车,送餐上车,马上装(卸)货走人”的模式,实行非接触式工作模式,尽可能避免交叉感染。司机卸载车辆后,企业必须对车辆、货物、环境进行彻底的消杀。

第三,全面加强企业内部管理。

企业要切实加强内部管理,充分了解本单位有相对固定时间和固定路线的驾驶员和职工人数;安排专人负责来县城的驾乘人员管理,认真开展每天一次核酸检测,坚持日常健康监测,做好个人防护;引导后勤部门旅客不要去中高风险和有不必要的报告病例的地区,主动遵守防疫规定,不要扎堆或聚集。落实企业装卸堆场区域、运输车辆定期消毒、佩戴口罩、“一米线”等防控措施;加强人员进出管理,做好“四查一戴一登记”等相关工作。

第四,严肃查处违反防控行为。

企业不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个人拒不配合防疫工作,隐瞒或谎报个人信息,造成相应后果的,将严肃追究相应法律责任;情节严重的,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企业法人和有关人员的刑事责任。对隐瞒或谎报行驶轨迹,不执行我县防疫政策并造成相应后果的物流司机,视情节轻重给予黄码、红码处理。

安义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应急指挥部预防和控制

2022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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