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第1张

上海市工业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指引(第一版)

上海市工业企业疫情防控指南(第一版)

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确保风险可控,实施闭环管理,有效有序推进企业复工复产,保障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现就疫情防控指引说明如下:

一、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1.企业应设立疫情防控、生产经营专班。企业各级管理人员是所辖部门疫情防控的第一责任人,要层层压实责任,确保员工的生命健康安全。

2.企业应制定疫情防控和闭环管理方案,坚持以人为本、以环境为本,做到“人有人值班、车有人动、防疫好”的重点岗位和环节,并将方案报市/区疫情防控科J审批。实行双否决,对疫情防控不完善、安全生产不到位的企业,不得复工复产。

二。实施场地分类管理

3.根据工厂入口、生产区(如车间、会议室)、生活区(如食堂、宿舍、健身房)、厕所、垃圾处理场、公共空房间(如道路、室外场地)等不同区域进行分类管理。

4.根据与外界环境接触的程度,对不同地区实行不同的防疫标准。中、高风险区人员必须佩戴N95/KN95口罩,低风险区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

5.实现不同区域之间的物理隔离,实行工作场所和住所“两点一线”管理。所有工作人员都在指定的位置工作和生活,尽量减少不同地区人员之间的直接接触。加强区域间交界处的管理,消除风险点。

6.严格管理员工宿舍,禁止其他人员随意进出。员工的住宿应根据同一办公室、同一工作类别/小组等安排在同一房间。基于相同的调度时间。为新回来的员工设定一定的休息时间,落实独立的住宿和生活条件。

7.分时段分发饭菜,食堂就餐区合理安排桌椅,尽量放在同一个方向,安装隔离板。就餐时,应保持1m以上的安全社交距离。建议在安全的环境下独立进食。

8.加强各类场所的清洗消毒,特别是密闭、半密闭空室、普通空室等的防疫管理。,以保证工厂内物流交换场所的消毒。

9.加强会议管理,尽量采用视频、电话等网络方式。对必须集中召开的会议,与会人员要做好个人防护,严格控制会议频率、时间和规模。

三。加强企业员工管理

10.对企业所有员工进行分类登记,实现防疫管理全覆盖。1.核心管理人员、辅助岗位管理人员、物流服务人员、供应商派驻人员、第三方协助人员等。,实现防疫要求无差别,加强对员工的疫情防控教育,开展防疫培训宣传,增强员工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

1.实行全程封闭管理,做到不同班次员工之间无接触。1.换班,尽量减少员工外出。返回的工人应安排安全运输和点对点运输。严格控制外来人员。如果必须进入,他们必须在48小时内持有阴性核酸检测证明,并且现场抗原检测阴性。

12.做好所有员工的日常健康监测和登记工作,提高筛查密度,坚持一天两检,早做抗原检测,晚做核酸检测。指每天收集人员健康状况的人。如果出现疑似新冠肺炎症状,如发热、干咳、乏力等。,应将其暂时安置在临时观察点进行隔离,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置。要求员工完成新冠肺炎疫苗接种,符合要求的员工还需完成加强疫苗接种。

13.禁止不必要的聚集活动,员工应少去封闭、空闷热的公共场所和人员密集的场所。

14.加强对员工的身心关怀,帮助解决工作和生活中遇到的困难,保持员工的良好状态。

四。加强物流管理和防疫物资储备

15.对于进入厂区的生产和生活物资,应设置专用路线和固定场所,并与其他区域隔离。要求供应商车辆的驾驶员和乘客严格按照防疫要求进入厂区。安排固定人员进行收货、装卸、储存、开箱、消毒等工作。

16.公司物流车辆驾驶员和乘客必须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或24小时内抗原检测阴性报告,驾驶员应佩戴口罩、手套等。并做好防护。

17.企业要做好防疫物资的保管和管理工作,及时采购抗原检测试剂、防护口罩、消毒酒精、抗菌洗手液、红外体温计、热成像体温计、防护服、防护眼镜、一次性医用手套等物资。建议防疫物资存放时间超过14天。

18.所有用过的防护设备应集中收集,并按要求安全处理。

五、做好应急预案和工作保障

19.企业应制定紧急情况下的处置方案。一旦出现紧急情况,必须最大限度地控制蔓延和溢出,绝对保证安全生产。加强应急演练,确保员工熟悉疫情防控的应急程序和措施。加强与地方政府的沟通,建立转正人员的沟通渠道。

20.企业应根据员工比例设置临时隔离观察区,人数较多的企业应在厂区内设置避难所。如发现抗原检测或核酸检测异常,员工应第一时间向单位负责人和所在区疾控中心报告,并立即将异常人员安排至临时隔离观察区,同时安排相关密切接触人员共同采取临时隔离措施(不得与异常人员在同一空室)。

21.区政府、镇、园区要积极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引导企业“一企一策”,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要设立核酸检测点并提供检测服务,及时处置医疗废物,提供防疫物资和生活物资保障服务。

根据疫情趋势和防控要求,动态调整本工作指南的相关措施和要求。

注:本文信息来源于上海市经信委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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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 https://juke.outofmemory.cn/life/163223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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