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控区管理规定

封控区管理规定,第1张

滨州无棣县关于解除封控区、管控区封控管控措施的通告

无棣县关于解除封控区封控措施的通知

按照《滨州市三区调整工作方案》标准要求,经按程序报请审查备案,自2022年4月6日零时起解除全县封控区封控措施。公告如下:

一、车王镇三高村解除封闭控制区的管理措施。

二。海丰街道小张家村、水湾镇水湾村解除控制区管理措施。

三。上述区域解除封闭控制区和控制区管理措施后,按照预防区标准进行管理,严格落实各项防疫措施。

居民要继续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如戴口罩、消毒通风、进出居民区和公共场所扫描“场所编码”、测温亮码等,避免人员聚集、扎堆。

无棣县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领导小组(总部)

2022年4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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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 https://juke.outofmemory.cn/life/163002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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