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长春市滞留农民春耕返程工作的紧急通知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和春耕生产需要,按照《吉林省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吉林昌吉滞留农民春耕工作方案的通知》(季芳明电〔2022〕30号)精神,经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同意, 决定为春耕返程人员开辟绿色通道,确保春耕返程人员顺利返程。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回国条件
(一)居住在封闭控制区内的农民,其所在建筑在最近7天内无新增病例,且不属于秘密工作者。最近7天至少3次核酸检测阴性,48小时内的核酸阴性证明,证明他们回国当天抗原检测阴性。
(二)居住在控制区的农民,不属于密切接触者或亚密切接触者,最近7天曾在家隔离,48小时内有核酸阴性证明,回国当天抗原检测阴性。
(三)居住在预防区的农民,在48小时内持核酸阴性证明,回国当天抗原检测阴性。(四)企业、建筑工地等闭环管理的农户。、所在企业、建筑工地等。7天内未经历任何疫情,过去7天内至少3次核酸检测为阴性。48小时内的核酸阴性证明,证明他们回家当天的抗原检测呈阴性。
二。投标程序
(一)4月6日前,滞留长春市的农民凭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向居住或工作的社区申请返乡。社区负责审核农民返乡条件,填写《长春市返乡农民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
(二)农民居住或工作的社区对4月7日当天内符合返乡条件的农民信息进行统计,并逐级上报至区农业农村部门。区农业农村部门以县(市)为单位,汇总不同区域的返乡农民(长春辖区外的,以市(州)为单位汇总),推送给市春耕工作组。
(3)市春耕工作组将返乡人员信息推送至目的地相关市(州)、县(市)。目的地市(州)、县(市)区负责组织车辆在指定的集中换乘点点对点接运返乡人员。
三。人员调动
(一)集中转运的日期、地点和具体时间
4月9日9:00-11:30返回德惠市区、松原的群众,集中换乘点在亚泰街长春环城高速北口;返回九台区、吉林地区,集中换乘点位于吉林路长春环城高速东口;返回辽源、梅河口市的,集中换乘点设在金玉路长春环城高速南口。
4月9日13:00-15:30返回玉树市区、白城的群众,集中转运点位于亚泰街长春环城高速北口;返回延边地区和长白山管委会,集中换乘点位于吉林路长春环城高速东口;返回通化地区、白山地区、四平地区的,集中换乘点设在金玉路长春环城高速南口。
4月10日9:00-11:30返回农安县城的群众,集中转运点位于亚泰街长春环城高速北口;返回公主岭市区,集中换乘点位于G102范家屯收费站;返回双阳区的人员将被转移到胡家店防疫检查站。
市内城区和开发区要根据本地区返乡人员数量,合理确定集结点位置和数量(每个区不超过3个),将返乡人员从居住地送至集结点。市交通局负责在规定时限内从集合点运送到指定的集中转运点(转运车辆到达集合点的时间由市交通局与市区、开发区协商确定)。
(2)农民自驾车回家的工作流程和要求
1.市区、开发区负责将自驾车农民返乡登记表信息推送给市春耕工作组。工作组根据在册人员数量发放农民返乡通行证,市区和开发区取回并发送到社区,加盖社区公章后发放到农民手中。
2.每个交通卡口都要见证放行。返乡农民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达目的地。他们必须坚持从出发地到目的地的两点线。不准去外地,也不准中途停留;
3.农民到了目的地所在村,村委会第一时间收回通行证,销毁。同时,它会索要登记表,在登记表的“领取”栏签名并保存。
四。几个要求
(1)市区和开发区负责向农民发放登记表。农民到达集中转运点后,应向目的地市(州)或县(市)区出具登记表,由市(州)或县(市)区负责人签收,并留存登记表。
(二)县(市)、区要强化责任意识,不得无故拒绝或设置障碍。他们要按照疫情防控的要求,加强对返乡农民的管理,做好返乡农民的核酸、抗原检测、运输和控制工作。
(3)人们回家时,应该乘坐“点对点”的班车。不允许他们随意下车,实行全程闭环管理。
(4)返乡农民应服从当地疫情控制要求,进行为期一周的健康监测,实行严格的闭环管理,在固定范围内点对点从事农业生产相关活动,不得走访民宅、村庄,不得参加各类聚集活动。
(5)从封闭控制区和控制区返回的农民必须在家隔离7天,确保留在室内。
(六)对因疫情不能回乡春耕的农民,在充分尊重其意愿的前提下,当地农村层面要积极采取种养结合、土地托管、互助共济、农村支持等方式,帮助农民解决种养问题。
(七)各县(市)、开发区、直辖市有关部门要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严格操作,严格执行《长春市滞留农户春耕备耕实施方案》(另行下发)。
新冠肺炎长春市的疫情防控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