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关于全力支持企业抗击疫情的措施有

温居2022-09-15  25

上海市全力抗疫情助企业促发展的纾困政策措施

上海抗击疫情、帮助企业促进发展的一些政策措施如下:

(一)零售和餐饮业关键岗位的从业人员

根据防疫要求进行常规核酸检测的费用:全额补贴支持

零售餐饮企业防疫消毒支出:补贴支持

(二)与机场、港口和冷链有关的企业人员

核酸检测费用全额补贴。

(三)医务人员

落实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临时工作补贴。

(四)社区疫情防控人员

1、对参与社区疫情防控工作的社区工作者适当发放临时工作补贴。

2.给社区志愿者临时补贴。

(5) RD对新冠肺炎疫苗和药品的支持

1.支持新冠肺炎疫苗、药物和诊断产品的研发和产业化。

2.根据不同临床试验阶段对相关产品给予后补助支持,加快产品审批进度。

(六)减轻各类企业负担

1.按一般计税方法纳税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①股票免税额于2022年6月底前一次性全额退还。

②增量免税额自2022年4月1日起按月全额返还。

2.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生态保护和

环境管理、运输、仓储、邮政等行业的企业。

①2022年底前全额退还股票津贴金额。

②增量免税额自2022年4月18日起按月全额返还。

各行业的详细政策:

①小规模纳税人:分阶段免征增值税。

②科技型中小企业:RD费用扣除比例提高到100%。

③服务业:延续增值税加计扣除政策。

④中小企业:增加设备、器具税前扣除。

⑤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未超过300万元的,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⑥制造业中小微企业:2021年第四季度实施的部分税费缓缴政策再延长6个月。

⑦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减免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等。“六税两费”在国家规定的减免幅度内按最高标准执行。

(七)延长纳税申报期

对于按月纳税申报的纳税人,2022年3月的纳税申报截止日期将从3月15日延长至3月31日。

受疫情影响,2022年3月纳税申报期内仍难以申报。可以依法向税务机关申请延期申报。

(八)租赁国有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1.2022年免3个月租金

2.2022年被列为疫情高风险区所在街镇行政区域的,或者因落实防疫要求严重影响经营活动的,免交3个月租金,全年租金总额免交6个月租金。

3.住房用地被政府紧急征用或租户主动减免房地产租金的企业。

缴纳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可以减免相应的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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