涞源县新冠肺炎疫情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严格处理隐瞒行程的货车司机的通知
最近很多地方都有大货车司机因为隐瞒行程被查处。一些大货车司机携带两部或两部以上手机,在接受防疫登记检查时将手机藏在有“星星”的出行卡中,并出示事先准备好的另一部非“星星”的手机,以逃避防疫检查,给防疫工作带来极大威胁和隐患。为进一步加强大货车驾驶员疫情防控管理,最大限度降低传播风险,筑牢“内防反弹、外防输入”防线,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是严格大货车到达(返回)申报。
1.当地货车离开来之前,应提前向乡镇(社区)和行业主管部门报告。上报内容包括车号、驾乘人员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健康码、行程码、核酸证书、目的地、行驶路线、计划出发时间等信息。当地审核通过后,将信息推送给交通检疫组。
2.当地货车返来时,应提前24小时向所在乡镇(社区)和行业主管部门报告,同时将相关信息推送给交通检疫组。货车司机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旅行码,健康码绿码,体温正常后返回来。从中高风险和重点疫区返回的人员,必须至少提前24小时向所在乡镇(社区)报告其车号、司乘人员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行程、返回时间、健康码、行程码和核酸证书,到达后由所在乡镇(社区)逐点接回,实施核酸检测、隔离控制和健康监测。
3.外地货车来莱,应提前与目的地企业(车主)对接,目的地企业(车主)应至少提前24小时向乡镇(社区)和行业主管部门报备驾乘人员的路线、时间、姓名、车号、身份证号、电话、健康码、乘车码、核酸证明等信息,同时将相关信息推送给交通检疫组。货车司机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乘车码、卫生码绿码、体温正常后,当地乡镇(社区)和行业主管部门按疫情防控要求实施来莱后全程卫生管控措施。
二、加大对莱大货车司机的检查力度。
1.各镇(社区)、行业主管部门要全面调查掌握辖区内大货车来(回)车情况,落实属地干部责任制和管控措施,及时向县交通检疫组报告。
2.各企业、超市、市场、酒店、仓储、园区、车站等货车进出的场所和单位要主动落实防控责任,加强货车进出信息的收集和登记,与行业主管部门建立信息交换机制,定期报送数据,确保管控到位。
3.各交通卡口要加大对进(退)车的排查力度,做到每辆车都要查、问、登记,对中高风险区来(退)车要劝离。不愿返回或离开的,由县防控部门按要求实施控制措施。
第三,从严从快查处故意隐瞒行程的行为
1.加强联合执法。全县交通运输、公安、卫生健康等部门要齐抓共管,针对大货车司机使用多个手机隐瞒行程、冒用他人乘车码等行为,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通过刺刀、检查等手段。,从而达到“六查”,即发现卡口、群众举报、体温异常、出行卡异常、疫区路线、数据轨迹不一致。
2.严格的信息核实。县交通检疫队要严格比对大货车行驶轨迹和行驶证信息,对高速公路通行数据、手机漫游数据、采集核酸信息的位置、车辆北斗定位数据进行核对比对。如发现信息不一致,应立即移交乡镇(社区)落实疫情控制措施。
3.加大打击力度。对隐瞒或伪造行程的货车司机及其同行,一律交由县级司法机关查处。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及其所属企业的法律责任。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电话:7328340
涞源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