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兴县疫情有奖举报的通告
定兴县关于在全县推行新冠肺炎疫情有奖报告的通知
最近,中国许多地方出现了新冠肺炎疫情。为防止新冠肺炎疫情输入和扩散,构筑我县安全防线,保障全县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我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自即日起在全县范围内有奖举报新冠肺炎疫情线索。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报告范围
对来自高危县(市、区)、阳性病例县(市、区)、无症状感染的重点人员,乡镇(城区)自主排查不到位、群众主动举报不到位的,移动、联通、电信等三大运营商推送主动举报短信无执行结果。
二。报告方法和激励措施
(1)以上线索,居民可向定兴县新冠肺炎疫情应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举报,举报电话0312-6922794或县防疫处置组0312-7112232。
(二)举报人应当准确提供被举报对象的姓名、详细居住地址、未落实相应控制措施的情况以及举报人的联系方式。
(三)线索经查证属实的,奖励举报人1000元。同一情况多人举报的,奖励第一个举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奖励:负责查控者;报告内容含糊不清,无法核实;举报人从举报机关工作人员处获取信息;被举报的行为已经被发现或者正在被查处的;举报人采取盗窃、欺诈或者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手段获取违法行为证据的。
三。其他要求
(1)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除经本人同意外,不得泄露举报人的姓名、单位等信息。举报人信息泄露的,将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二)举报人举报的线索信息应当客观真实,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对恶意举报、诬陷他人的,将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定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