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疫情防控最新通知

ziozia2022-09-14  10

合肥市进一步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通告(10号)

合肥市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联防[2022]10号

为进一步压实疫情防控“四方”责任,构建严密的疫情防控网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a、学校、工地、住院病房等人员密集场所,要严格实行封闭式管理,规范意见设置,安排专业人员协助值班,发现带“星号”的乘车码等异常情况不能“拒收”。一定要及时联系当地疾控部门或12345热线,第一时间做出妥善安排。对主体责任落实不严不实,封闭式管理存在漏洞,造成后果的,将追究法定代表人及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二、各县(市、区)、开发区核酸检测样品转移、采样和配班,要科学、实质性、高效运行,并根据各检测机构的检测能力,实时调度、科学调配,确保样品在采样点及时转移,并在2小时内送达实验室。

三、全市各第三方检测机构要规范实验室检测流程,加强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和质量控制,加快检测进度,提高检测质量,确保6小时内出具检测结果。对检测质量低、速度慢、操作不规范的检测机构,要及时给予“黄牌警告”,整改不到位的将依法撤销其资质。

四、邮政快递企业要切实做好员工管理工作,加密核酸检测频次,落实每周两次检查,建立可追溯、可逆的员工信息管理系统。邮政管理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实行扁平化管理,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对快递员防疫措施不落实的快递企业依法采取停业等措施。

五、广大市民和来(回)肥者,本着对自己和他人负责的原则,增强防护意识,做好自我健康的“第一责任人”,自觉遵守各项防控要求,服从防疫管理,共同筑牢疫情防控防线。对违反疫情防控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合肥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2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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