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关于强化落实城区全员核酸检测“应采尽采”要求的通告第号


无锡关于强化落实城区全员核酸检测“应采尽采”要求的通告(第102号)

关于加强落实所有城镇工作人员核酸检测“应采集全部样本”要求的通知(102号)

核酸检测是精准防控的有效手段,也是广大公众自我保护的重要防线。【/S2/】3月30日,我市其他城市相关疫情暴发以来,广大市民积极配合和支持我市疫情防控工作,按要求主动接受核酸检测,为我市疫情防控大局做出了应有的贡献。但结果研究后发现,仍有少数市民未按规定进行核酸检测,存在疫情扩散风险。为实现“所有挖掘都要做到,不漏一个”的测试目标,尽快恢复城市正常运行,现将相关措施公告如下:

一是由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按规定发布未完成核酸检测人员名单。各地要及时核对人员名单,组织相关人员补足核酸检测(采样时必须使用东软或灵犀系统)。

二、下列人员应立即接受核酸检测:

1.3月30日起市区未接受核酸检测的人员;2.自3月30日起,锡山区、惠山区、滨湖区所有人群未参加前三轮核酸检测;3.自3月30日起,本市外地返锡人员入锡后未接受核酸检测。

三。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将从4月8日起对上述尚未做核酸检测的人员进行红色预警,严格限制其进入全市各类市场主体和公共场所,并视具体情况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四,要压实各方责任。各地要严格履行属地责任,加强监督管理,尽快排查摸底;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加强行业监督检查;全市各类市场主体和公共场所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查验入驻人员门铃编码。凡不履行防控主体责任,不落实防控措施,不严格落实防控要求,造成人员管理疏漏的,将严肃追究责任。

5.积极配合核酸检测是每个公民的法定义务。凡抗拒、逃避或拒绝参加核酸检测,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据《无锡市疫情防控101号通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要求,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请全力支持和配合核酸检测,每个人都要响应、参与、自律,共同保护我们的家园。广大党员干部要发挥示范带头作用,主动落实个人防控责任,积极动员亲属和身边其他人支持配合。加强社会监督,鼓励市民对疫情防控措施执行不严的行为进行投诉举报,共同构筑全市疫情防控防线。

无锡市新冠肺炎疫情

联合防御与控制总部

2022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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