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碑店关于不主动报备隔离费用自理通告
关于非自愿报告隔离费用自理的通知
城市居民之友:
目前,奥米克州荣新关,特别是我市周边的廊坊、涿州等地出现疫情暴发,给广大市民朋友的生命健康带来极大风险。为保护我们和平美好的家园,有效控制疫情输入风险,现主动向社会通报如下:
一、主动提前报告
预防和控制疫情是每个公民的社会责任和法律义务。凡从外地来、回高处的人员,在到达我市前,必须向所在社区(村)、单位或住地宾馆报告(单位和住地宾馆要立即向辖区报告),详细告知出发地点、回高处时间、交通工具、身体健康状况、健康代码等信息。各镇、街道、社区(村)要对主动来到高处和返回高处的人员进行登记、检查和筛查,并按规定实施相应的管控措施。
二。配合依法管控
1.报告人员应当配合有关部门落实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防控措施。
2.提前报告,到达后根据防控政策必须尽快实施集中隔离的,集中隔离期间发生的住宿费用由政府承担。对未履行疫情防控个人责任,不主动到高中报到的,集中隔离期间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个人承担。
3.凡未主动向公众报告或隐瞒行程,造成疫情扩散,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及时提醒对方
居民朋友要时刻关注国内疫情,及时通报国外亲友等各类来访者,主动提前向所在社区(村)和工作单位报告,配合落实各项防控措施。不要因为不主动举报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甚至被追究法律责任。
特此通知。
附:乡镇街道高处来返人员举报联系方式。
和平街:2812257
军城街:2800186
盛杰街:2809564
北城街:2808078
兴华街:5591393
方珍:2750121
新城:6557074
寺庄镇:2869929
新庄镇:2858253
东马营镇:6397900
新桥镇:2775018
刘庄镇:7935703
小英珍:2755575
梁家营镇:2829106
高碑店市卫生卫生局
2022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