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南区关于开展地区第十轮核酸检测的通知
居民和朋友们:
为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统一安排,我区将对全区全体成员开展核酸检测(第十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员范围
城市区域内的所有居民,包括常住居民、暂住人口、临时流动人口、外国人等。
辖区内“应检”人员,4月27日进行核酸检测,4月28日不参加核酸检测(医疗机构除外)。
4月27日已被行业主管部门集体组织进行核酸检测的人员,不参加4月28日的核酸检测。
已采取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等控制措施并进行核酸检测的人员,仍按原规定执行,由责任控制单位安排联系采样。
接种新冠肺炎疫苗未满48小时的人员,将不参加此轮核酸检测,并请主动向所在街道、社区报告。
二。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2022年4月28日星期四7: 00—20: 00
(二)地点:各街道办事处统一安排采样点。具体可参考采样点列表(附后),或扫描“市南区核酸检测采样点地图小程序”(附后)查询核酸检测采样点。
三。注意事项
(1)要求居民携带身份证,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在街道和社区工作人员通知的指定时间段到指定采样点进行核酸检测。单独去采样且不用智能手机的老人,请准备好身份证,并备注上手机号码;没有身份证的孩子,请带上家庭户口本。
(2)请注意出行安全,添衣保暖,合理分配时间,提前安排好工作生活。如果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人暂时不去集中采样点,请告知所在街道和社区。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及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3)请居民自觉维护现场秩序,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的指挥和安排,排队等候时不要随意更换采集通道。主动帮助老人和未成年人,讲求公德和品德,不吸烟、不聚集、不聊天,防止交叉感染。
(4)要求居民排队时与他人保持“1.5米”距离,采样时与他人保持“3米”距离。完成采样后,请在现场工作人员的统一指挥下,按照规定的路径尽快离开采样点,返回自己的家或工作单位。
(5)对于行动不便的独居老人、残疾人等特殊人群,请及时向当地社区工作人员报告,街道将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上门采样服务。
(6)请住院医师积极配合接受核酸检测。错过此轮核酸检测抽样的,后期取消免费核酸检测资格。对不参加核酸检测且有阳性病例者,将严肃追究法律责任。对拒不配合、不支持核酸检测,扰乱秩序,隐瞒、谎报、伪造信息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从重、从快处理,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本轮核酸检测结束后,全区各行业主管部门将立即开展分行业核查。区域内未完成此轮核酸检测的员工将暂停生产经营活动。
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领导小组办公室(总部)
2022年4月27日
市南区核酸检测采样点地图小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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