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恢复开放自然山水和街区类景区的通告
淮南旅游景区自4月27日起有序恢复开放首批自然景观和街区景区恢复开放
4月26日,市文化和旅游局发布《关于有序恢复旅游景区开放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全市旅游景点自4月27日起分批开放,首批恢复自然景观和街区景点。严禁开放封闭控制区内的景区、景区内的室内场所和宗教场所、景区内的餐饮。
《通知》指出,为收紧属地责任 ,各县(区)文化、旅游行政部门要会同当地疫情防控办公室,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有序恢复旅游景区开放;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实施监督检查。检查中发现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旅游景区,责令立即整改,未整改的予以关停。
要夯实主体责任。按照“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整合旅游景区疫情防控主体责任。重新开放的旅游景区要制定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做到防范措施到位、责任到位、应急处置到位。
落实防控措施,旅游景区接待人数不得超过最大承载量的50%;严格落实《旅游景区恢复开放疫情防控措施指南》(2021年10月修订版)文件要求,加强景区从业人员健康监测和管理,做好景区公共卫生和场所防控,落实“限流、预约、错峰”要求,严格戴口罩、量体温、查二码、“一米线”管理,加强消毒等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淮河外地人员必须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才能进入旅游景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