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巴士交运企业房租减免申请指南

上海巴士交运企业房租减免申请指南,第1张

上海巴士交运企业房租减免申请指南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市政府的重要决策部署,帮助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应对疫情,解决生产经营中的暂时困难,共渡难关,上海焦云公交客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焦云公交”) 根据《上海市抗击疫情、帮助企业促进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上海市国有企业降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住房租金实施细则》及久事集团、焦云相关实施细则

一、实施主体

交运巴士及其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和委托管理单位是本次租金核减的实施主体。

二。适用对象

租赁运输客车及其所属公司和委托管理单位拥有自有经营物业和房屋使用权,从事自有生产经营活动的非国有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为本次租金核减的适用对象。

其中包括:

1.最终承租人承租的物业必须是交通大客车及其关联公司、委托管理单位的自有经营物业或使用权房屋。其中,使用权房屋是指由交运公交及其所属公司、委托管理单位管理的,依法建立公有房屋租赁关系,执行市政府规定租金标准的公有非住宅房屋。

2.最终承租人应从事生产、RD、办公、商业设施等经营活动。租赁物业内空,且不包括虚拟登记和人员居住等非生产经营活动。

3.最终承租人应为非国有小微企业或个体工商户。

(一)小微企业的认定范围参照《大中小微企业统计分类方法》(2017年版)和《关于印发〈金融业企业分类标准规定〉的通知》(YF〔2015〕309号)的分类标准,根据各自行业确定。非企业组织、非营利组织和从事非生产经营活动的主体暂不在本政策适用范围内。

(2)个体工商户是指营业执照登记类型为“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者。根据《个体工商户条例(2016年修订版)》(国务院令第666号)第二条规定,“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有经营能力的公民,为个体工商户”。

4.申请人应遵守上海市及其他区政府部门的防疫规定,配合运输客车及其所属公司和委托管理单位做好防疫工作;遵守合同,好好履行。有证据表明申请人不配合防疫工作,存在隐瞒或迟报相关信息等行为,防疫措施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存在拖欠租金等违反租赁合同的负面情形,应当在负面影响消除后予以减免。

三。租金减免方式

交通巴士将在2022年降低最终承租人的租金,分两个阶段实施。

第一档一般免三个月房租。

租赁交付客车的最终承租人及其关联公司和委托管理单位拥有的物业,2022年免交3个月租金。最终,2022年承租人租赁期限不满一年的,按照租赁期限按比例享受免租。

第二,增加免租3个月。

在租赁期限内,2022年被列为疫情高发区所在街镇行政区域内的最终承租人,或房屋被有关部门按防疫要求停建、关闭或征用的最终承租人,以及发生年度经营亏损的最终承租人。上述任一证明材料出具后,2022年再免3个月租金,全年租金合计可免6个月。最终,2022年承租人租赁期限不满一年的,按照租赁期限按比例享受免租。符合第二次免租条件的最终承租人,增加免租金额不超过3个月。

同一街道存在多个高风险区域,且房屋多次被停建、关闭或征用的,已经享受二次救助的住户不再重复享受。在高风险区域爆发前,以及房屋被查封、歇业或被征用前,到期未续租的承租人,不享受二级减免追溯。

对于符合适用条件的最终承租人,交运巴士及其所属公司、委托管理单位在审核通过后,将核减申请人2022年相应月份的房屋租金。申请人已缴纳2022年租金的,交运巴士及其所属公司、委托管理单位将在后续租金缴纳中核减相应金额。具体以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补充协议或书面确认为准。

对于有转租行为的房屋,转租人不享受此租金减免政策,最终承租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享受此租金减免政策。其中,转租人是本市国有企业的,以各自实缴租金为限,与产权人分摊减租;转租方为非国有企业的,应当配合产权人和国有企业转租方落实对最终承租人的全部租金减免,鼓励非国有企业转租方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给予适当帮助。为免存疑,转租方(承租人)的转租行为需征得交运巴士及其关联公司和委托管理单位的同意。

四。申请和接受

1。申请人需提交的材料(公章):

(1)支持疫情防控减免租金申请书(一式两份)(包括对所提交资料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

(2)承租人与该房屋所属的国有企业或分包商签订的租赁合同;

(3)承租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控股股东名称及股权比例;

(4)小微企业证明材料(承租人2021年财务报表、2021年12月上海市社会保险费缴纳通知书、2021年纳税申报表及其他能够反映最终承租人从业人数和经营收入的必要材料);

(5)房产属于转租的,提交申请材料时,明细账还应提供:实际经营明细账清单、上述实际经营明细账序号2至4(租赁合同为实际经营明细账与明细账之间的租赁合同)、2022年实际经营明细账租金的明细账收款记录、2022年实际经营明细账与实际经营明细账签订的减租协议;

(六)疫情高风险地区的证明材料;根据有关部门的防疫要求,房屋被关闭、停业或者被征用,或者年度经营亏损的证明材料;

(7)与审计有关的其他材料(按需提供)。

申请人应当如实填写相关信息材料,并对信息和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如果交运巴士、其关联公司和委托管理单位在活动中或活动后发现申请人提供的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交运巴士、其关联公司和委托管理单位有权拒绝申请人的申请,不予租金核减,并要求申请人支付核减的租金,直至提前终止与申请人的租赁合同。

审核符合租金核减条件后,出租人将书面反馈审核意见,并与申请人签订租赁合同补充协议或书面确认。承租方最终获得的租金减免金额以交付公交实施方的通知为准。

2。接受方式

疫情防控期间,可将扫描件(PDF格式)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相关接收人,并在申请截止日期前书面提交加盖公章的原件。

3。接受窗口

申请人可以通过电子邮件、纸质文件快递等方式直接向与其签订租赁合同的出租人提交租金减免申请及相关材料,也可以向出租人派出的业务人员提交租金减免申请材料。

联系人:陈嘉

电话:17721331919

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下午17:00

4。申请截止日期

第一次减免:申请截止时间为2022年5月31日前;

第二次降低:申请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前。

因疫情控制等特殊原因,在第一档截止日期前或截止日期后签订或续签的新合同,由承租人与出租单位协商后确定。

五、协商和监督

设置公交监督电话。

联系人:沈

电话:17721332588

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六。其他事项

承租人如遇到上述租金减免方案中未提及的其他事项,或对政策执行有相关意见和建议,可向交通公交联系人咨询和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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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 https://juke.outofmemory.cn/life/162243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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