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昌平区彩璟玉宸共有产权房申购登记公告

北京昌平区彩璟玉宸共有产权房申购登记公告,第1张

2022北京昌平区彩璟玉宸共有产权房申购登记公告

北京诺德兴昌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财经陈余共有产权住房项目》(以下简称《财经陈余项目》)根据《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京办发〔2017〕16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关于优化住房支持政策和服务保障人才发展的意见》(京办发〔2018〕13号)和

一、项目基本情况

陈才宇项目位于城北街道(北京市昌平镇东环路136号原流亭宾馆二类居住用地),东临昌平鞋厂、东关小学、流亭家属楼,南临昌平卫校,西临东环路,北接北京空招待所四个项目。

项目规划总建筑面积90250.6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565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3750.6平方米,其中共有产权房建筑面积56058平方米,房屋全装修交付。本次安置房源共662套,其中75平米左右两室120套,78平米左右两室6套,93平米左右两室1套,89平米左右三室516套,106平米左右三室19套。包含全装修成本的销售均价为31900元/平方米(销售价格根据具体楼层和朝向在5%以内调整)

二。普通股比例的确定

根据《暂行办法》,本项目产权份额确定如下:

(一)确定共享股份比例的原则

陈才宇项目产权根据《暂行办法》由购房人和政府共同拥有,政府产权份额由北京昌平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

(二)评估结果和分摊份额比例的确定

在项目购买前,北京昌平保障房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已委托房地产评估机构完成购房人与政府之间的分成比例评估。根据《暂行办法》和评估报告,财经陈余项目单套房屋的购买人持有80%的产权,北京昌平保障房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政府参股机构)持有剩余20%的产权

(3)购买价格的计算方法

购房总价=销售价格×建筑面积。以《财经陈余》项目为例:如果购房家庭选择销售价格为3.19万元/平方米,建筑面积为90平方米的房屋,则该家庭需要支付的房款为3.19万元/平方米× 90平方米= 287.1万元,该家庭对该房屋产权的份额为80%。

三。住房安排和购买条件

陈才宇项目将分为两部分,分别放置。具体的外壳布置如下:

第一部分:四类腾退安置家庭的安置:昌平区无房户、在昌平区工作的本市其他区无房户、东西城核心区涉及危房的简易房改造户、重点文物腾退户、申请退租户、申请换租户。

第二部分:面向符合住房限购条件并在昌平区稳定工作的非本市户籍无房家庭的安置。

以上两部分房源的比例根据实际购房情况确定,选房后两部分房源的剩余部分可以互换使用。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无房家庭可以申请购房:

1.申请人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申请的家庭成员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单身家庭申请购买的,申请人应当年满30周岁。

2.申请家庭应符合本市住房限购条件且家庭成员在本市无住房。一个家庭只能购买一套共有产权住房。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购买共有产权住房:

1.申请家庭已签订购房合同或安置房(拆迁)补偿协议。

2.申请家庭在本市有住房转移记录。

3.有住房家庭的夫妻离婚后单独申请,申请时间距离婚时不满三年的。

4.申请人家庭有违法建设行为,且申请时违法建筑物、构筑物或设施尚未拆除。

5.如果申请家庭租住公共租赁住房和公有住房(包括直管和自管公有住房等))再购买共有产权住房的,应当在网签购房合同前,书面承诺腾退所租住的住房。

(3)非京籍家庭除满足上述条件外,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1.在北京有稳定就业。

2.家庭成员在北京无住房,在北京无购房记录,从未享受过保障性、政策性住房。

3.已办理居住证,且在京连续缴纳社保或个税满60个月,或持有有效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证》。

四。订购系列的分组安排

(1)申请人为昌平区户籍无房家庭,且申请人在昌平区工作的本市其他区户籍无房家庭。其中,京籍家庭(除昌平区户籍外),申请人符合限购条件且在北京市社会保险管理信息系统中缴费区域为昌平区,并在申购当月缴费成功的,可认定为“在昌平区工作”。

(2)申请人在昌平区工作的非京籍家庭(非京籍家庭分为第一优先组、第二优先组、普通组,选房顺序为第一优先组、第二优先组、普通组)。

非京籍家庭“在昌平区工作”的认定标准为:申请人符合限购条件,工作所在企业(单位)注册地在昌平区。同时,申请人在北京市社会保险管理信息系统中的缴费地区为昌平区,在订阅当月缴费成功即可认定为“在昌平区工作”。

确定非北京优先群体的条件:

优先组的认定条件是申请人所属企业(单位)注册地在昌平区纳税,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第一优先组

申请人是入选国家级、北京级、昌平级人才工程的高层次人才。

2.第二优先组

①申请人是近一年来昌平区引进的重点企业中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

②申请人是在最近一年纳税1000万及以上的企业中取得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

③申请人是在市级相关部门认可的北京市科技研发机构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

五.购买登记

人员申请登录(http://gycq.zjw.beijing.gov.cn/enroll/home.jsp)时间为2022年5月6日10:00至2022年5月20日17: 00(操作见附件2)。

第二部分住房申请家庭中,第一、第二优先群体的申请人需经网上申购后由其所在企业(单位)现场提交申请(具体流程及所需材料见附件6)。

注:申请家庭应推荐一名合格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请申请人认真阅读《网上购买填写注意事项》(附件1),务必认真填写。如果由于家庭信息缺失或错误导致审核失败,他们的审核申请将不予受理。同时,请登录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官网“北京购房指南”了解相关政策。

六。资格考试

(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及公安、税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不动产登记等部门。将在申购期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通过本市共有产权住房资格审核系统对申请家庭的住房资格进行审核。

(二)相关部门将按照工作程序对非京籍群体中的优先家庭进行审核。

(3)审核结果将在昌平区政府网站公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家庭,可以申请复核。

经审核,申请家庭信息不符合本项目要求或申报承诺的,不得参加摇号。

(四)在正式签订合同前,开发企业将再次组织对选房家庭的购房资格进行审核。不符合条件的家庭,不得签约,取消本项目购房资格。

七。销售监督

(1)为保证共有产权房销售的公平公正,共有产权房摇号选房过程由公证处进行公证。昌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将监督整个销售过程。

(2)申请家庭应在申购阶段如实填写家庭信息,并如实承诺符合本次申购的相关条件。选房前提交的纸质材料应与购房信息一致。一经查实,对隐瞒住房条件、伪造相关证明等手段弄虚作假、骗取购买共有产权住房的家庭,将严格按照《暂行办法》规定取消资格,十年内禁止再次申请本市各类保障性、政策性住房。开发企业将与他们解除合同,购房家庭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和法律责任。

(3)申请人所属企业(单位)有伪造材料等帮助申请人弄虚作假、骗取购房资格行为的,取消该企业(单位)全体职工购房资格,已签订合同的,无条件解除合同。

(四)对相关企业(单位)和开发企业工作人员在共有产权住房申请、审核、公示、摇号、出售、退出过程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追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八。需要解释的问题

(1)申请人及所有家庭共同申请人在集体土地上有合法房屋且购买共有产权房屋的,承诺集体土地上房屋被拆迁的,在补偿安置时不选择房屋安置补偿方式,或者将共有产权房屋腾退后选择房屋安置补偿方式。

(二)本项目签订三方合同,甲方(卖方)为开发建设公司,乙方为购买方,丙方为北京昌平保障房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政府参股机构),由开发建设公司负责开发建设、销售实施、前期物业、房屋交付、办理大产权、工程保修等。北京昌平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负责相关工作。

(3)购房人取得的房屋产权为“共有产权住房”。

1.共有产权房屋购买人取得产权证不满5年的,不得转让房屋产权份额。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的,可向原分配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房管局)提出申请,由经办机构回购。回购价格根据购买价格并考虑折旧、物价水平等因素确定。回购的房屋继续作为共有产权房使用。

2.共有产权住房购房人取得产权证满5年的,可按市场价转让所购住房的产权份额。

(1)购房人向原分配区域的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房管局)提出转让申请,并明确转让价格。在同等价格条件下,代理机构可以优先采购。

(2)持有机构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购房人可以在持有机构设立的网络服务平台上发布转让已购住房产权份额信息,转让对象应为符合共有产权住房购买条件的其他家庭。新购房人取得的房屋产权仍为“共有产权房”,房屋产权份额比例不变。

(四)本项目支持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和组合贷款。

(五)本公告附件中,房源信息、项目概况、项目特别提示等信息由北京诺德兴昌置业有限公司提供,仅供参考。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根据《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京办发〔2017〕16号)、《关于优化住房支持政策和服务保障人才发展的意见》(京办发〔2018〕13号)、《昌平区优化住房支持政策和服务保障人才发展实施办法(试行)》(长2021)

(七)《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预售合同》项目已在网上公示。合同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VxMHCE8HNHYESWKT3TLUG(取款代码:h5ee)。如对预售合同有任何修改,请反馈至开发企业邮箱(邮箱:[email protected])。最后以甲、乙、丙三方签订的预售合同为准。

服务热线:010-56820090、010-56820152、010-56820172(上午9:00-下午17:30)

监督电话:010-69707118(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8:00)

附件1:网上认购填写注意事项。文件

附件2:网上购买系统操作指南。文件

附件3:财经陈余项目特别提示。文档

附件4:财经陈余项目概况。文档

附件5:财经陈余项目销售清单。文件格式

附件6:非京优先组申请流程。文档

附件7:企业(单位)承诺书。文档

附件8:企业(单位)授权委托书。文档

附件9:优先集团企业(单位)汇总表。文件格式

附件10:优先组汇总表(按部门填写)。文件格式

北京市昌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2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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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 https://juke.outofmemory.cn/life/162089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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