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市来(返)揭跨省货运业务报备工作指引(第二版)
揭阳市跨省货运业务申报指引
(第二版)
为进一步做好跨省货车司机(包括进入我市的跨省货车司机和乘客,以及自检归来的本地货车司机,以下简称“跨省货车司机”)疫情防控工作,我市开发了“跨省货运业务举报”小程序,实现网上举报。现将申报工作重申如下。
对(退)出的跨省货物运输业务,要提前逐笔上报,并纳入闭环管理。
举报主体。跨省货运业务的申报主体为货车司机和经营点(包括跨省货运装卸中转场所,如各类园区、市场、车站、仓库、冷库、物流中心、重点制造企业、贸易企业、物资企业、邮政快递企业等收发货场所,以下简称“经营点”),经营点应指定专人负责闭环管理的全过程联系、参与和配合。
报告内容。来(回)显跨省货车司机通过扫描“来(回)显二维码”进行申报;运营点负责跨省货运车辆和驾驶员的信息采集、登记备案,建立跨省货车驾驶员台账管理系统。上报内容包括货物、车牌号、始发地、预计到达时间、驾驶人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有效核酸证明、预计出发时间、出入口路口、运营点等信息。
报告流程。来(回)揭示跨省货车司机至少提前24小时通过扫描“来(回)揭示二维码”进行申报;来(回)揭示省际货车司机至少在发车前24小时与营运点对接,并提供相关货运业务报告内容信息。检查确认操作后,扫描“省际货物运输业务报单”二维码,在线填写报单信息。
要(退)出跨省货物运输业务,必须报经批准后方可组织实施,严禁未报经批准的货物运输业务。
附件:“到达(返回)省际货运业务申报”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