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洞头区疫情

南审2022-09-14  20

广东深圳、东莞来温州洞头人员健康管理防疫政策

目前,深圳、东莞等地疫情形势严峻,来源不明,传播链不断增加,呈多点分布,局部暴发的状态。随着疫情在香港的持续爆发,面临着很大的外溢风险。为防止深圳、东莞等地疫情传入我区,不断巩固疫情防控成果,保障人民生命健康安全,现就近期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第一,自觉自愿申报。2月10日起在广东深圳、2月11日起在广东东莞居住的人员,来过洞头又回到洞头的,须在第一时间通过温州防疫码填写“回温预申报”(使用微信、支付宝、浙江办搜索点击温州防疫码或扫描温州防疫码二维码申报),并向所在村(社)申报

二。加强人事管理

(1)对深圳(2月10日起追溯)、东莞(2月11日起追溯)来洞头和返回洞头的人员,严格执行“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天居家健康观察”的健康管理措施(请根据疫情进展及时关注)。

(二)对来洞头和从香港特别行政区、广东省、黑龙江省、广西壮族自治区、辽宁省、江苏省、内蒙古自治区、云南省、四川省、湖北省、山西省、天津市等重点地区返回洞头的人员,分类实施集中隔离和居家健康观察等健康管理措施。

第三,全面开展排查。村(社区)、居民区、宾馆、招待所等场所要如实登记外来人员信息,主动对上述区域来洞头和回洞头的人员进行检查,并及时向当地街道(镇)报告相关人员情况。客运汽车站、轮渡码头、330国道、闸桥健康监测服务点要严格检查重点人员,落实相应的健康管理措施。

四、严格检查《温州防疫守则》。全区各类场所要守住“小门”,严格落实“测温+照明(扫描)温州防疫码+戴口罩”等防控措施,保持安全距离。如发现防疫码为红黄码或出行卡为红条或显示“限制聚集”,及时向当地街道(乡镇)报告。在人员密集场所,积极配合安装扫码设备或应用“温州防疫码-场所码”。

第五,加强个人防护。请时刻注意个人防护,保持戴口罩、勤洗手、勤通风等健康生活习惯,积极接种新冠肺炎疫苗“加强针”,避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进出各类公共场所,积极配合落实“测温+照明(扫描)温州防疫码+戴口罩”等防疫措施。

温州市洞头区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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