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丰中心区实施静态管理的通知:
为配合我区核酸检测,全面排查疫情潜在风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广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现场指挥部决定在广丰区中心城区范围内实施静态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时间:
2022年5月1日8点起。取消时间将另行通知。
二。实施范围:
广州市区(永丰街、丰西街、鹿林街、大石街、霞西街)。
三。具体措施:
1.静态管理区内,除特种车辆、医疗救治车辆、民生保障车辆、应急救援车辆、应急公务车辆、军警车辆以及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和应急生产的车辆外,执行不能进出。居民不应离开该地区、聚集或不必要地离开家园,城镇和村庄不应到达市区,市区不应到达城镇和村庄。有特殊原因外出,一律凭24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并报社区(村)、街道、区级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后方可离开。
2.所有大学、中小学、幼儿园、托儿所停止线下教学,开始线上教学。所有的寄宿学校都是全封闭管理的。所有校外培训托管机构停课。
3.加强社会管控。静态管理区内,除农贸市场、生活超市、药店、医疗机构、加油站等居民生活必需的场所外,商场、餐馆、洗浴、网吧、电影院、健身房、商店等其他经营场所一律暂停开业经营。企业和工地实行闭环管理。主张“喜事推迟,丧事简化,不办酒席”。
4.在中心城区,全面提供居民基本生活物资和医疗保障。居民如有物资采购和紧急医疗救治需求,请及时联系所在社区和村(居)委会。原则上每两天每户只能有一人凭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外出购买生活用品。医疗机构要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加强医院感防控,保障群众对各项医疗服务的需求。
5.静态管理期间,出现发热、干咳、咽痛、嗅觉减退、腹泻等症状,应尽快向社区(村组)报告,服从社区(村组)的疫情防控安排。
6.除承担防疫任务的工作人员外,静控区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就地转为社区志愿者,全面参与社区防疫工作。请居民互相告知,积极配合。对违反本通告规定,传播虚假信息,不服从疫情防控管理,不服从工作人员劝阻的单位和人员,将严肃追究法律责任。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时调整。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
屈光地区防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代盖章)
2022年5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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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日6时起,上饶市中心城区将大面积实施静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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