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疫情防控要求

陶佳莉2022-09-14  15

呼和浩特来返乌海最新疫情防控要求(2022年3月)

乌海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性肺炎防治指挥部第12号通知

目前,中国新冠肺炎有许多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疫情形势依然复杂严峻,外部疫情输入风险持续增加。为巩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切实保障全市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持全市经济社会良好发展态势,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对居住在高风险区域的人群(包括“黄码”和“红码”人群)实施“14天集中隔离+5次核酸检测”的控制措施。对居住在中风险区的人员实行“14天居家隔离+5次核酸检测”的控制措施,对不符合居家隔离条件的人员实行集中隔离。

二。对首次入境口岸解除14天集中隔离后从境外返回并来(回)我市的人员,须提前向当地社区(村)报告,实行“7天居家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5次核酸检测”的全部控制措施。

三、来自吉林省、辽宁省、广东省、河北省、甘肃省、福建省、上海市和天津市,有确诊病例和无症状疫区(该省为地级市、全直辖市),来(回)我市的人员(包括途中),一律实行“14天集中隔离+5次。按照“存量触底”、“补齐补齐”的原则(从返回之日起计算),对返回人员控制14天。

四。对从行程中带有*号的县(市、区、旗、直辖市)来(回)我市(不含第三条涉及的省市)或确诊病例1例以上且无症状感染的人员,实行“7天居家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5次核酸检测”。此前,已返回者已按“补齐补齐”原则被控制14天(自返回之日起计算),不符合居家隔离条件者将被集中隔离。

五、从国内低风险地区来(回)我市人员,严格执行健康码、旅行卡和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查验,在我市第一入境点立即做一次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后才能有序流动。不能提供核酸检测48小时阴性证明者,原则上不得入内。

不及物动词即日起,对从呼和浩特市来(回)的人不再实施“7天居家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5次核酸检测”的控制措施,按低风险地区控制政策执行

七、清明节将至,为有效降低人员流动和不必要的聚集造成的疫情传播风险,倡导在国外的亲友不要回国或跨区域祭祀;群众要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不聚集、不扎堆,不参加家庭祭拜活动,不预约、错峰祭扫;扫墓期间,应遵守测温、查码(卫生码、乘车卡、场所码)、戴口罩、保持一米线等防疫措施。

八、鉴于当前形势,请各区、镇(街道)密切关注全国疫情动态,根据疫情防控需要,组织辖区内社区(村)和各类单位开展重点区域居住人员的安置工作。14天内,已在本地区居住的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必须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村)或单位、宾馆(饭店)报告,并按要求配合落实相关防控措施。

九、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是阻断新冠肺炎疫情蔓延的重要措施,也是公民应尽的义务。不按规定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不如实报告个人行程,涉嫌违法犯罪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十、本通知涉及的防控政策,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适时调整。本通知未涉及的控制措施仍按乌海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性肺炎防治指挥部原通知执行。以前的通知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新型冠状病毒,乌海市感染肺炎。

防控总部

2022年3月31日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uke.outofmemory.cn/read/1616279.html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