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娄底市疾控中心发布疫情防控提醒
亲爱的朋友们,最近,新冠肺炎疫情在中国大部分省份发生,特别是上海、吉林、广东等省(市、自治区),有很大的外溢风险。娄底疾控中心郑重提醒:请广大市民有序流动,非必要不要前往疫区;来(返)楼人员必须配合实施以下措施:
1.对从上海、吉林、长春、福建泉州、江西南昌等地来(回)的人员,严格执行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天居家健康监测、6次核酸检测的健康管理措施。
2.对从广东、吉林、山东、江苏、浙江、黑龙江、辽宁、广西、云南、内蒙古、福建、天津、河北、甘肃、陕西、安徽、河南、江西、四川部分地区来(回)楼的人员,也要实施上述集中隔离和核酸检测措施。请密切关注权威信息对中国高风险地区信息的更新。
3.根据风险程度,采取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自我健康监测等健康管理措施。应在我省局部有疫情的市州进行。
4.请所有市民,并请市民和朋友提醒他们的亲戚和朋友谁是远离家乡,他们不会来离娄或来(返回)在不久的将来没有必要。离娄,如有需要,需向当地社区和单位申报,经批准后方可出行;如必须来(回)楼,须提前2天通过湖南居民健康码“来湘报到”页面进行报告,并主动联系目的地社区进行信息报告,配合社区落实健康服务措施。
5.我市在各交通站点、高速出口设立交通健康服务站,竭诚为来(回)楼人员提供体温测量、代码核对、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检查、抗原检测、核酸采样等健康服务。请你来(回)楼,积极配合他们。
6.来(回)楼的人必须在抵楼后24小时内做核酸检测。请在来楼后14天内加强对自己和家人/同住人的健康监测。如有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或丧失、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腹泻等症状,一定要戴好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尽快到就近有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所有市民和来(回)楼人员应主动执行和配合上述防疫要求。对故意隐瞒、不按规定报告或拒不配合实施卫生管理措施等行为的,公安机关将追究其法律责任。,造成疫情扩散。
娄底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2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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