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区关于严格落实封控管理期间人员足不出户措施告知书

长宁区关于严格落实封控管理期间人员足不出户措施告知书,第1张

长宁区关于严格落实封控管理期间人员足不出户措施告知书

亲爱的居民和朋友们:

根据上海市新一轮全市核酸筛查统一方案,4月1日凌晨3点至4月5日凌晨3点,长宁区所有居民小区实行封闭管理。所有的人都呆在室内,只有人和车辆可以进出。现就封闭管控期间的人员留在室内的相关措施通知如下。请居民朋友们充分理解并自觉配合执行。

1.除根据街镇、社区统一组织安排,在指定时间到指定点进行核酸采样外,所有人员不得外出到楼道、地下车库、露天区等社区进行户外活动空,包括散步弯腰、锻炼健身、逗弄宠物、聚集谈天、吸烟晾晒等。,并自觉留在室内。需要扔垃圾的居民可以由小区物业或志愿者协助。

2.请听从居委会和志愿者的安排,分批有序参加核酸检测,佩戴口罩,保持距离,防止交叉感染。

3.承担防疫任务、保障基本运转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医务人员、防疫人员、公安人员、外卖快递员等。,需要工作的,可以凭本人工作证、单位证明或本人出具的通行证正常出行,但必须由点到点进出。

4.参加所在社区防疫志愿服务的居民,为了自己和他人的防疫安全,必须接种过至少两剂疫苗,外出工作前必须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结果阴性证明。

5.因工作需要或必要确需走出家门或社区的,必须严格执行“防疫三件套”、“防护五要求”等要求和措施。不拜访,不聚会,不聚餐,不握手,不停留,见面不打招呼。

6.所有人员本着生活必需的原则,适量点外卖、快递,不外出点外卖、快递,不与外卖快递员直接接触。送货人员不得进入住宅小区。基本生活必需的投递和派送,由防疫人员或志愿者在居民小区收集,分发到收件人家门口。

7.有紧急医疗和其他紧急需求的居民可以联系他们的家庭医生或他们的居委会和乡镇寻求帮助。各街道、镇及时响应,提供必要的服务保障。

8.对无正当理由拒不配合执行上述通报及其他防疫措施,阻碍疫情防控或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遏制疫情蔓延,保障人民生命安全和健康,是党和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也是全社会和每个公民的共同责任。用心用情做好工作,为大家解决封锁期的急难问题。让我们齐心协力,同舟共济,一定能打赢这场疫情防控战。

感谢您的理解、支持和合作!

长宁区新冠肺炎疫情

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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