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延期实施超标二轮电动自行车禁行措施
2022年5月6日,微信微信官方账号“天津交警”发布通报↓
天津市公安局
关于继续推迟实施超标两轮电动自行车
禁止措施通知
2021年5月1日,市公安局发布《关于暂缓实施超标两轮电动自行车禁行规定的通告》,规定从2022年5月9日起,我市临时号牌的超标两轮电动自行车禁止上路行驶。结合我市疫情防控形势和经济发展需要,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市公安局决定继续延期实施超标两轮电动自行车禁行措施。
已登记安装临时号牌超标的两轮电动自行车延期2年(2022年5月9日至2024年5月8日),到期后禁止上路行驶。
天津市公安局
2022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