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农业大学2022年招聘专职辅导员公告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2022年,我校公开招聘10名专职辅导员,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博士学历优先)。男生宿舍根据学校实际需要,男生不少于5人。
二。应用条件
(一)具有中国国籍,遵守中国宪法和法律;
(2)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3)热爱学生,品行端正,团结协作,诚实公正。
(四)在校学习成绩优秀,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基本的公文写作能力。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和心理条件,掌握相关专业知识,能够胜任一线辅导员工作。
(6)2022年应届毕业生,硕士及以上学历(2022年7月15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海外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需经教育部认证。研究生年龄原则上不超过28周岁(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生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2周岁(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七)担任高校学生干部1年以上。主要学生干部包括:班级(团支部、党支部)班长(书记)、系学生会(团委、研究生会)副职及以上、校学生会(团委、研究生会)副职及以上。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管理协调、沟通表达能力,富有开拓创新精神。主要学生干部的经历年限计算至2022年3月1日。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
1.现役军人和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2.除国家和江苏省另有规定外,不得报考事业单位相关岗位的人员。
三。岗位职责
(1)负责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
(2)了解和掌握大学生思想政治状况,贯彻高等教育方针政策,维护校园安全稳定。
(三)负责学生的教育、管理和服务。
(4)做好学生的心理咨询和帮助工作。
(5)指导学生党团建设、班委建设和学生活动的组织开展。
(六)协助学校进行招生宣传,指导学生就业。
(七)完成学校和学院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就业方法
根据事业编制雇用。
五.招聘程序
(一)网上登记
符合条件的考生可登录南京农业大学网上招聘系统,填写个人信息,提交相关附件。他们第一次登录招聘系统,需要注册。截止时间为报名公布之日起2022年4月17日17:00。
注册地:https://rsrcw.njau.edu.cn/rczp.htm
(二)邮寄材料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应在网上报名时填写《南京农业大学专职辅导员申请表》并邮寄相关申请材料,通过顺丰速运邮寄至我校学生处(部)教育管理科。邮件封面请注明:应聘全职辅导员。所有申请材料将不予退还。
电话:025-84395272
邮寄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卫岗1号南京农业大学学生处教育管理科(行政北楼D506室)
邮政编码:210095
申请材料包括:
1.填写《南京农业大学专职辅导员申请表》,本人签字。
2.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复印件。
3.党员证明:必须是最近12个月内由组织部门或候选人所在单位二级党组织出具的证明。
4.各级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一套(已在国外获得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须从Xuexin.com下载打印教育部学籍网上核验报告。
5.身份证复印件及近期全身彩色照片一张。
6.学院级主要学生干部的经历必须由学院党委认证,学院级主要学生干部的经历必须由团委和学生管理部门认证。证明必须写明岗位和岗位起止时间(具体到月)。
申请人提供的所有材料和各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的,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和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情节严重的,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诚信档案。
(3)参加校考资格审核
学校专职辅导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应聘人员的招聘条件、在校学习成绩和综合表现进行审核,确定参加学校考核的人员名单。通过考试者将收到书面通知,未通过者将不再收到通知。
(四)评估
考核由笔试、面试、心理测试三个环节组成。具体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1.笔试当天进行现场审核确认。工作人员会核对身份证原件、取得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就业推荐表、英语和计算机等级证书、各种获奖证书、学生干部证等。每一位笔试考官,并确认拟报考的职位。现场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参加笔试资格。
2.笔试采取闭卷的形式。笔试内容主要涵盖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学生管理服务相关政策理论与工作实践、辅导员专业能力知识。根据笔试成绩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3.面试包括无领导小组讨论和结构化面试两部分。
4.心理测试在面试当天通过网上测评的方式进行。
(五)体检和公示
1.考试结束后,按照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招聘岗位空因体检不合格而空缺时,在已通过考核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已参加体检的人员。如总分并列,则按照最终面试成绩最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
2.学校对体检合格的拟录用人员进行考察。根据岗位要求和岗位条件,结合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因考察或体检等原因造成考生不符合条件,或考生明确放弃聘用,或其他原因导致聘用岗位空缺空,进行一次性递补。名单经学校研究决定后将在南京农业大学网站公示。
(六)就业
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经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后,由南京农业大学为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经批准或备案后,不再递补。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后,用人单位符合条件的,按照岗位管理相关规定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一经录用,在服务期内不得转岗或调换到非辅导员岗位。
六。相关注释
1.应聘时,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岗位要求,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对所提交应聘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凡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我校招聘条件者,一经查实,有权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相关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愿退出本次招聘:应参加而未能按时参加各报考环节的考生;学校通知办理聘用手续后15个工作日内未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的;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时拿到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3、学校同意聘用的人员,应及时跟进相关手续,在规定时间内签订聘用协议,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4.如有考生未按《事业单位人事回避管理规定》申报回避,学校可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联系信息
人力资源部:025-84395361
学生处(科):025-84395272
八。招聘监督
校监部门负责监督招聘。
监督电话:025-84396827
附件:南京农业大学专职辅导员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