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发布住房租赁经纪行业从业规范:经纪人员发布虚假信息的,严重者将被禁业两年
为规范深圳市房屋租赁经纪机构和经纪人行为,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深圳市房地产中介协会近日发布《深圳市房屋租赁经纪行业执业规范》。房屋租赁经纪人发布虚假信息,情节严重的将被吊销服务许可证,两年内禁止开展业务。
房屋租赁服务是指房屋租赁机构和经纪人向消费者提供房屋租赁代理和中介服务的相应活动。根据相关规定,深圳市住房租赁经纪机构及其经纪人实行全面实名登记、统一许可服务。经纪人在从事房屋租赁中介服务过程中,应当持有有效的《深圳市房地产经纪人星级服务卡》,并主动向委托人明示。经纪人应当在名片上标明星级服务品牌,经注册的房屋租赁经纪机构和实名注册经纪人可以向社会发布房源信息。
《规范》明确,住房租赁经纪机构和经纪人不得发布虚假或者不真实的信息,损害或者诋毁同行业声誉;不得宣传有违行业公平竞争的广告。发布虚假不实信息,损害、抹黑同行业声誉;促进行业公平竞争的广告,初犯者,一经查实,封禁一个月;如果再次违反,将被封禁三个月;第三次违反的,直接吊销该员工的星级服务卡,被吊销的员工根据《深圳市房地产中介机构星级服务管理规定》两年内禁止从业。
在经纪业务被禁止或者被撤销期间,不得聘用任何房屋租赁经纪机构。一旦发现违规聘用被禁入人员或被吊销星级服务许可证人员,房屋租赁经纪机构将受到被列入“行业黑名单”的处罚,自被列入“行业黑名单”之日起2年内不得申请星级评定。
原标题:《深圳发布房屋租赁经纪行业执业规范:发布虚假信息的经纪人,情节严重者将被禁入两年》
(作者:深圳特区报记者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