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关于限制亮黄牌、带星码人员进入有关场所的通告

青岛市关于限制亮黄牌、带星码人员进入有关场所的通告,第1张

青岛市关于限制亮黄牌、带星码人员进入有关场所的通告

关于限制持“亮黄卡”和“星星码”人员进入相关场所的通知

为进一步做好全市疫情防控工作,防范疫情输入和传播风险,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决定,从即日起,限制卫生代码“亮黄牌”人员和旅行代码“星星代码”人员进入相关场所。

一、限制人员。7天内未发现青少年核酸检测阴性记录,山东电子健康码底部第一行核酸检测标志由蓝色变为黄色,即“亮黄牌”;对于14天内有中高风险区所在城市居住史的,行程代码会标上星号,即“星码”。

二。受限场所。严格限制持“亮黄牌”和“星码”人员进入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医疗卫生机构除外),包括机关、企业、学校、图书馆、政务服务大厅、养老服务机构、博物馆等;餐饮单位、民宿、商场、超市、宾馆、酒店、农贸市场、药店;旅游景点、文化娱乐场所、建筑工地、交通车站;冷链、物流快递等重点生产、加工、运输场所;向社会提供其他公共服务和商业服务,出入人员较多的场所等。严禁持“亮黄牌”“星码”人员乘坐公交车、网约车、出租车、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

三。严格管理。公共场所经营者必须按照要求科学设置卫生码、乘车码查验点,在“扫码、测温、验码(卫生码、乘车码、场所码)、戴口罩”的基础上,加强对“亮黄牌”、“明星码”人员的查控。一旦发现,禁止其进入,并立即向主管部门报告。对不服从“亮黄牌”、“星码”管理的,严格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四。加强监管。公共场所管理者应当严格落实管理责任,严格限制持有“亮黄牌”和“明星码”的人员进入管理区域。市指挥部要履行监管责任,加强对辖区内公共场所的监督检查,对违反本通知的场所依法整改,对行业主管部门和场所管理者严肃问责。

青岛市新冠肺炎疫情的常态化防控

领导小组办公室(总部)

2022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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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 https://juke.outofmemory.cn/life/161066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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