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黄浦区国资委《关于转发上海市国有企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租金核减实施细则的通知》精神,现将租金核减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实施主体
上海启顺建创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原上海黄浦国资公司)和上海成安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公司,隶属于上海黄浦国资经营有限公司。
二。适用对象
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最终承租人)通过签订租赁业主自有的经营物业和房屋使用权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其中,小微企业参照《统计学》大中小微企业分类方法(2017年版)和《关于印发金融业企业分类标准的通知》(银发〔2015〕309号)进行认定。大中型企业集团、下属子公司和最终租赁的国有企业不在本次免租政策范围内。个体工商户是指营业执照登记类型为“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者。
三。租金减免方式
1。减免期
主体应在2022年免除最终承租人6个月的租金。最终,2022年承租人租赁期限不满一年的,按照租赁期限按比例享受免租。
2。减免金额
免租金额以租赁合同为准,不含物业费、停车费等管理费。
3。泄压操作模式
未交租金的,直接减免当期租金;如果已经交了租金,会从后续未交的租金中扣除。
对于有转租行为的房屋,转租人不享受此租金减免政策,最终承租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享受此租金减免政策。其中,转租人为本市国有企业的,以其实缴租金为限,与产权人共同承担租金减免;转租方为非国有企业的,应当配合产权人和国有企业转租方落实对最终承租人的全部租金减免,鼓励非国有企业转租方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给予适当帮助。
四。申请和接受
1。接受窗口
1)地址:黄浦区天津路364号
联系人:徐老师
联系方式:13701795938(微信同号)
电子邮件:xubin428@sina.com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址:闵行区浦江镇北江延路132号
联系人:姜老师
联系方式:13020247269(微信同号)
电子邮件:1194574723@qq.com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10:0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申请人需提交的材料(均须加盖公章):
1)免租申请;
(二)承租人与实施单位(或转租人)签订的租赁合同;
3)承租方(或分账方和最终承租方)的营业执照和法人身份证;
4)租金减免承诺书;
5)减租协议(或减租协议);
6)小微企业证明材料;
7)已付租金证明(如已付);
8)其他必要的材料。
申请人应保证提交的材料真实、合法,如有弄虚作假,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接受方式
包括网上受理和现场受理,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扫描件将发送至指定邮箱,加盖公章的材料原件将在申请截止时间前书面提交。
4。申请截止日期
接受减免申请的截止日期为2022年5月10日。逾期的,视为自愿放弃救济。
5.当前租赁合同期限符合减免政策的承租人,按照上述验收要求实施减免;同时,续租或后期新租的承租人,按同口径减免政策接受并执行租金减免。
五、协商和监督
部门:运营部,联系人:曹老师,联系方式:021-63010611。
六。其他事项
上海黄浦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保留本次租金减免的最终解释权。
附件:免租金申请表